来源:新浪财经 - 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将孙某某、王某某两名自然人被告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该案定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 8 时 30 分在该院西漕第十六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本次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开庭安排,意味着相关借贷争议将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得到公开厘清与裁决,涉事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进程也将进入法定审理环节。

本次由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发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号为(2026)沪 0115 民初 104375 号,案件将在 2026 年 9 月 24 日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西漕第十六法庭开庭,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的具体借款金额与项目细节,后续随着庭审推进,相关借贷权责划分、履约争议等核心事实将在司法程序中逐步明确,这也是汽车消费金融领域常规的债权主张类司法实践场景之一。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2004 年 8 月 11 日,法定代表人为卫勇,所属行业为汽车金融公司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 外商投资、非独资 ) ,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 480 人,注册资本 920000 万人民币,实缴资本 920000 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160 号财富广场 F 幢。股东信息如下:

本次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就借款纠纷提起诉讼,是汽车消费金融领域常规的债权主张操作。通过司法程序厘清借贷权责,既合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能进一步规范自身贷后资产管理流程,强化业务风控闭环,对其稳健开展汽车金融服务具备正向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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