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秋将至,河南南阳南召县国网供电公司给员工发放的中秋福利月饼,被曝掺杂疑似过期产品。有员工发现,部分月饼包装上的生产日期赫然印着 "2025 年 9 月 19 日 ",保质期仅 45 天——这意味着这些月饼在发放时已经过期近一年。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涉事月饼生产商的回应来得很快:工作人员贴错生产日期,产品本身质量没有问题,目前厂家已经道歉、完成赔付。南召县市场监管局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取证,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 贴错了 " ——三个字,轻飘飘的,仿佛一切都可以翻篇。
但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吗?
生产日期不是可以 " 贴错 " 的普通标签。 在食品包装上,生产日期是消费者判断食品是否安全、是否在保质期内的核心依据,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抓手。市场监管部门多年来反复强调,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属于主观故意违法行为,不在法律允许豁免的 " 标签瑕疵 " 范畴之内。《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禁止生产经营 "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一百二十四条对此类行为规定了严厉的行政处罚,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发布的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明确规定," 故意错标 " 不属于食品标签瑕疵,应当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特别指出,在食品标签上故意错标的内容 " 通常都是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或者维权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例如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只要故意错标就应当追责。生产日期被最高法专门 " 点名 ",足见其在食品安全体系中的分量。
如果 " 贴错日期 " 真的如此普遍,那只能说明一个更令人不安的事实:在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中,生产日期的标注环节缺乏基本的质量控制,人工操作替代了系统管控,一个人的 " 记错 " 就能让整个批次的产品信息失真。而当这种 " 失误 " 恰好发生在供应给大型央企员工福利的月饼上时,问题就不仅仅是生产商一家的品控问题了。
供电公司在这条责任链上,不能隐身。 这些月饼是国网供电公司采购并发放给员工的福利,公司理应对采购的食品安全承担审核把关的责任。从公开信息看,国网系统内部对食材采购并非没有制度和标准。当生产日期如此明显的异常都没有在采购验收环节被发现,所谓的 " 质量要求 " 和 " 穿透式检查 " 是否真正落了地?
尤需注意的是,这批月饼是以 " 员工福利 " 的名义发放的。福利的本质是企业对员工的关怀,但关怀的前提是安全。当一份承载着节日心意的月饼,连最基本的保质期信息都无法保证准确时,员工感受到的不是温暖,而是被敷衍。
从更大的视野看," 贴错日期 " 频发的背后,是食品生产日期标注体系的结构性脆弱。 2025 年 9 月,新修订的 GB 7718-202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配套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日期标注的规范进一步收紧,日期标注不清晰、不易辨认,直接被认定为标签违规,无需检测产品质量即可索赔,企业无抗辩空间。新规的方向是对的——用更严格的标注规范倒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但规范能否落地,取决于监管的执行力度和企业的合规意愿。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从人工打码到系统管控的升级需要成本投入;对于采购方而言,从 " 看供应商资质 " 到 " 逐批查验实物 " 的转变需要流程再造。这些都不会因为一纸新规自动实现。
南召县供电公司这件事。南召县市场监管局的通报称 " 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这是必要的程序。但公众有理由期待一个更清晰的答案:这批月饼的真实生产日期到底是什么?是 " 贴错 " 还是 " 回炉 "?如果是 " 贴错 ",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为何如此薄弱?供电公司在采购验收环节是否存在失职?厂家道歉赔付之后,市场监管部门是否还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贴错 " 两个字可以解释一次失误,但不能解释一种常态。 当 " 操作失误 " 成为食品生产日期问题的万能挡箭牌,当每一次 " 贴错 " 都以道歉赔付草草收场,受损的不仅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更是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公信力。一盒月饼的生产日期,检验的从来不只是某个员工的细心程度,而是一条从生产车间到采购仓库再到员工餐桌的完整责任链是否真正绷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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