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3 日晚间,永安林业(SZ000663,股价 5.92 元,市值 19.93 亿元)发布《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就与苏加旭、陈松柏、陈振宗、吴景贤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向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已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涉案金额 3276.45 万元。
起诉四名前董事高管 追偿逾三千万元
永安林业公告显示,本次诉讼的原告为永安林业,四名被告分别为苏加旭、陈松柏、陈振宗、吴景贤,案件目前处于法院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此次诉讼的起因,源于一起多年前的证券虚假陈述案。2021 年 8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永安林业 2016 年及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违法行为,时任公司董事、福建森源董事长苏加旭,时任公司总经理、福建森源总经理陈松柏,时任公司财务总监、福建森源财务总监陈振宗以及时任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均系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监管部门据此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并对上述四人分别给予警告及相应罚款。
此后,2024 年 4 月 18 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原告张强等 17 人与永安林业及上述四人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公司向十六名原告支付赔偿款 3172.55 万元,同时苏加旭、陈松柏、陈振宗、吴景贤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案历经二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6 年 5 月 29 日,最高人民法院亦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由于苏加旭、陈松柏、陈振宗、吴景贤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永安林业遂诉至永安法院。公司诉讼请求为:依法判令四被告共同赔偿任职期间实施违法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共计 3276.4504 万元(其中罚款 50 万元、赔偿款 3172.551364 万元、一审诉讼费 26.949518 万元、二审诉讼费 26.949518 万元),并共同承担本案受理费。
永安林业表示,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上半年营收增长仍亏损 年内股价跌近两成
永安林业是一家以森林经营与板材家居为主业的国有林业上市公司。
据永安林业 8 月 27 日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51 亿元,同比增长 14.73%;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33.62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 -1761.76 万元亏损有所扩大,同比下滑 9.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006.19 万元,同比减亏 15.09%。
分业务看,上半年公司人造板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 1.41 亿元,同比增长 19.32%,占营业收入的 93.09%,成为拉动营收增长的主力;林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02.64 万元,同比下滑 41.81%。
盈利端承压的同时,公司现金流也出现较大波动。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139.14 万元,而上年同期为 859.85 万元,同比大幅下降 465.08%,主要系原材料采购、国储林收储支出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此外,公司上半年计提生物质能项目资产减值 684.98 万元,持有的光大银行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带来 -363 万元的损益。
从二级市场表现看,今年以来永安林业股价整体走弱。截至 9 月 23 日收盘,公司股价年内累计下跌约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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