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 - 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将卢某、王某两名自然人被告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该案件定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 8 时 30 分在法院西漕第十六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常规金融类民商事案件范畴,将按照民事诉讼相关流程推进后续审理工作。

本次由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发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系该机构在日常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针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债务人采取的司法维权举措,案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6)沪 0115 民初 104551 号,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后续案件将严格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在 2026 年 9 月 24 日如期开庭,相关审理进展将由法院依法依规公开推进。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2004 年 8 月 11 日,法定代表人为卫勇,所属行业为汽车金融公司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 外商投资、非独资 ) ,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 480 人,注册资本 920000 万人民币,实缴资本 920000 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160 号财富广场 F 幢。股东信息如下:

本次上汽通用汽车金融起诉两名自然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其日常车贷业务中针对逾期债务人的常规司法维权动作。这类合规的债权追索举措,是汽车金融机构保障自身信贷资产安全、维护正常业务秩序的常规操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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