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4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汉中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汉中分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罚款 48 万元。同时,杨杰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 5 万元;苏静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 2 万元;胡娟娟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 4 万元;李敏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 2 万元;马志平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 2 万元;熊婷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 1 万元;李志杰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 1 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 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罚款 48 万元。 对杨杰给予警告并罚款 5 万元;对苏静给予警告并罚款 2 万元;对胡娟娟给予警告并罚款 4 万元;对李敏给予警告并罚款 2 万元;对马志平给予警告并罚款 2 万元;对熊婷给予警告并罚款 1 万元;对李志杰给予警告并罚款 1 万元。 | 汉中 金融 监管 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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