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9 月 24 日讯,近日,郴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郴江营销服务部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郴江营销服务部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郴州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罚款 11 万元,对责任人员陈春丽警告并罚款 1.4 万元;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郴江营销服务部罚款 10 万元,对责任人员蒋慧彪警告并罚款 3.3 万元。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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