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9 月 23 日以《男子购买重疾险 10 年后确诊结肠癌被拒赔,泰康人寿称系 " 遗传性疾病 "》为题,报道了投保人患结肠癌被泰康人寿以 " 遗传性疾病 " 为由拒绝理赔。9 月 24 日,投保人肖某已收到来自泰康人寿的 86320 元理赔款,与其此前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支付的理赔金额一致。

泰康人寿此前的拒赔通知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1 年 7 月 18 日,肖某的母亲郑某某作为投保人,与泰康人寿签订合同,为当时 18 岁的肖某投保 " 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 "。投保合同约定:每年缴费 2000 元,缴费期为 20 年,保障终身;其中,附加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 86320 元,保险责任涵盖恶性肿瘤。投保之后,肖某的父母每年按期、足额缴纳保费,保险合同持续有效。
2026 年 8 月 4 日,肖某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降结肠恶性肿瘤、家族性息肉病,于 8 月 18 日办理出院手续,主要诊断为 " 降结肠恶性肿瘤 "。确诊后,肖某向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提交理赔材料,申请赔付重疾保险金 86320 元。但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以 " 本次出险关联家族性息肉病,属于遗传性疾病,依据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不予赔付。" 为由,拒绝理赔。

投保人已收到付款
9 月 15 日,肖某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泰康人寿保险支付其重大疾病保险金人民币 86320 元及利息,同时承担全部诉讼费。
9 月 22 日,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肖某已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了,以法院判决为准。
肖某的代理律师郭刚表示,当年肖某母亲为其投保的 " 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 " 中,第一个保障的重大疾病就是恶性肿瘤,整个合同条款中,也未明确将 " 降结肠恶性肿瘤 " 列入免责范围。
郭刚介绍,泰康人寿仅根据肖某父亲 15 年前检测出癌症,推断肖某患的 " 降结肠恶性肿瘤 " 属于遗传性疾病。泰康人寿将该病列入 " 遗传性疾病 " 缺乏依据。四川一位肿瘤专家向澎湃新闻介绍,这种结肠癌有一部分是遗传性的,有一部分不是,但不能单凭推测认定,而是应该通过基因检测确认。
9 月 22 日,澎湃新闻联系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工作人员,但该工作人员无法就结肠癌在该公司是否被认定为 " 遗传性疾病 " 进行解释或说明,并表示 " 应该由医生说了算 "。随后又表示,肖某已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了,以法院判决为准。
9 月 23 日,泰康人寿 9522 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无法直接判定结肠癌是遗传性还是非遗传性的,均以理赔工作人员审核为准,但无法确认理赔工作人员在审核时,是否要求客户做基因检测。
郭刚律师认为,哪些疾病免责,或在申请理赔时需要做基因检测,排除遗传疾病因素,都应该在卖保险之前告知投保人,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示。如果到了理赔阶段才突然要求投保人做疾病基因检测,判断是否属于遗传疾病,也属无理要求。
澎湃新闻报道刊发次日,泰康人寿向投保人兑付了理赔款。
(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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