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判决贴这,省得有人翻:受贿罪死缓,洗钱罪 2 年罚金 20 万,数罪并罚还是死缓,赃款全缴。

徐和谊(资料图),曾执掌北汽集团 14 年
很多人一看 " 死缓 " 就划走了,觉得又是一个贪官落马的老新闻。但你仔细看,这次法院是单独把洗钱拎出来定了个罪,不是受贿罪吸收掉。这个变化比判多少年本身重要。
为什么这么说?
以前办这种案子,逻辑是:你收了钱,受贿完事。收完钱之后你怎么藏、怎么转、怎么变成合法收入,这部分一般不单独算,就当成受贿的自然延伸。徐和谊这个案子不一样,等于告诉你——你不光收钱那步是犯罪,你为了掩盖赃款干的那些事,单独也是犯罪。
这个口子一开,所有还在位上的、刚退下来的人,心里都得咯噔一下。以前很多人觉得 " 我只要把钱藏好、洗干净,就没人能拿我怎么样 "。现在不行了,你洗的那个动作本身,就是证据,也是罪名。
再说死缓这个事。
能判到死缓,说明金额和情节已经到了 " 必须重判 " 的线,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受贿罪判到这个档位,你可以反推一下数额——肯定不是几百万那个量级,是上千万甚至更多。但判决书里没披露具体数字,这个得等后续通报。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本案一审宣判地
还有个细节容易被忽略:徐和谊 2020 年 7 月就退休了,2023 年 3 月被查,中间隔了两年多。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不是任上被揪出来的,是退了之后,要么是北汽内部别的案子牵出来的,要么是当年的供应商、合作商进去了把他供出来了。
国企反腐这几年有个明显的特点,就是链式反应。一个供应商进去咬出一个副总,副总咬出老总,老总咬出当年拍板的一把手。退休这回事,在这套逻辑面前基本不成立。
至于有人说 " 他都 69 了,判死缓是不是太重了 " ——这个话你站在法律角度说不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跟年龄关系不大。况且死缓不是死刑立即执行,两年内不故意犯罪就转无期,已经留了余地。

北汽集团总部大楼,年营收数千亿的汽车帝国
我个人看完这个判决,最大的感受不是大快人心,是有点唏嘘。
徐和谊在北汽干了 14 年,北京现代、北京奔驰、北汽新能源,这些事是实打实的。一个人从 19 岁参加工作,熬到华中科技大学博士、教授级高工,再到几千亿集团的一把手,这条路走了快 30 年。最后因为收钱,全清零了。
你说他不知道这是犯罪吗?不可能不知道。但人一旦坐在那个位置上,逢年过节有人拜访、有人送卡、有人以 " 咨询费 " 的名义打钱,时间长了就麻木了。第一次可能推,第十次可能就收下了,第二十次你不收对方反而慌。
这种事,没有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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