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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10月8日起为“狮桥中信证券普惠2号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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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30 日,深交所发布关于为 " 狮桥中信证券普惠 2 号 4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深交所自 2026 年 10 月 8 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 " 狮桥中信证券普惠 2 号 4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以下简称 " 狮桥普惠 2 号 4 期 ")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 " 狮桥普惠 2 号 4 期 " 的转让业务。二、" 狮桥普惠 2 号 4 期 " 设立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8 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 " 狮桥 70A1",证券代码为 "501215",到期日为 2028 年 7 月 31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 证券简称 " 狮桥 70A2",证券代码为 "501216",到期日为 2028 年 11 月 2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 证券简称 " 狮桥 70A3",证券代码为 "501217",到期日为 2028 年 11 月 15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 " 狮桥 70C",证券代码为 "501218",到期日为 2028 年 11 月 15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三、对首次参加 " 狮桥普惠 2 号 4 期 " 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深交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四、" 狮桥普惠 2 号 4 期 " 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察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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