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文化 5小时前
王法明:善不应该向法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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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洮南黄德义浮桥案的相关短视频再度刷屏,视频结尾一句 " 任何情况下都要依法办事 " 的提醒,看似合规严谨,却再次刺痛公众内心。这句冰冷的合规提醒,对照现实中一桩桩善意遇挫的社会事件,暴露出当下法治实践中值得深思的问题:当民间自发的良善之举,屡屡被刻板的规则、机械的执法束缚甚至追责,我们必须正视——法治的初衷从不是桎梏善意,善良,绝不应该向教条的法条低头。

放眼当下社会,善意碰壁、行善担责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不少自媒体博主自发排查道路隐患、修缮破损公共设施、为公共设备加装安全预警,本是补位公共治理的暖心之举,却屡屡被相关部门叫停,要求繁琐报备、合规审批;有路人发现下沉井盖存在安全隐患,主动标注警示,事后却被有关部门约谈,要求恢复原样;有人就地取材修补坑洼路面,只因警示不到位引发意外,便被判定过失致人死亡。除此之外,多地出现好心人扶起倒地老人反被讹诈、棋牌室女老板救助遇险老人却深陷纠纷的案例。一桩桩、一件件,让民间善意陷入 " 做多错多、不做不错 " 的尴尬困境,让普通人渐渐不敢行善、不愿行善。

在所有善意与法理的冲突案例中,吉林洮南黄德义私建浮桥获罪一案最具代表性,彻底撕开了机械执法、教条司法的弊端。吉林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河道阻隔两岸通行,村民过往要么耗时数小时长途绕行,要么冒险涉水渡河,多年来已有多人溺水身亡,群众出行安全长期得不到保障。为解决村民出行难题、守护邻里生命安全,村民黄德义自掏腰包,投入 13 万余元修建一座 7.5 米长的简易浮桥。

四年间,这座便民浮桥彻底终结了村民长途绕行、冒险渡河的困境,将数小时的通勤路程缩短至十余分钟,极大便利了村民生产生活。更可贵的是,浮桥通行的四年里,当地零溺水事故,切实守护了一方百姓平安。为回收高昂的建桥和日常维护成本,黄德义采取完全自愿付费的模式,从不强制收费、不拦路索要,四年累计收费仅五万余元,远不及十余万的建桥投入,当地村民均认可其便民善举与收费模式。

可这份实打实的利民善举,最终却迎来冰冷的处置结果。当地水利局因第四年未收到相关管理费用,便以未经审批、非法建桥为由,强制拆除便民浮桥。浮桥拆除后,村民再度回归艰难出行的状态,溺水身亡的悲剧重新上演。更令人唏嘘的是,司法机关后续以寻衅滋事罪,对黄德义及 17 名亲属共计 18 人定罪判刑,黄德义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2023 年 12 月白城市中院再审该案,改判 11 人无罪、5 人免予刑事处罚,但核心当事人黄德义的定罪量刑仍被维持,这场 " 行善获罪 " 的争议始终未能真正平息。

此案之所以引发全民热议、持续发酵,核心在于它彻底颠覆了大众对法治与善意的基本认知。客观而言,未经行政审批修建河道浮桥,确实违反相关行政规章,水利局依规整改看似于法有据。但司法裁判从来不能只看条文、不看情理,只论程序、不论初心。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的核心是肆意挑衅、强取豪夺、扰乱公共秩序,而黄德义自费建桥、便民利民、自愿收费、无私奉献,全程无恶意、无胁迫、无牟利,完全不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机械套用法条惩处善意,本质上是割裂法理与情理,让庄严的法律沦为冰冷的教条。

面对舆论争议,有声音质疑,诸多民间行善者或是博取流量、借机炒作,并非纯粹向善,不该过度包容。这种观点看似有理,实则经不起推敲。评判善举的核心,从来不是行善者是否毫无私心,而是行为本身是否造福社会、是否惠及他人。无论是修补路面、标注隐患、救助路人,还是黄德义自费修桥便民,这些行为都实实在在弥补了公共服务的短板,守护了公众安全,切实造福了群众。即便部分博主存在流量收益,其公益行为的正向价值也不容抹杀,更不该因此被追责打压。反观黄德义,耗资巨大、长期维护、微利回本,全程自愿便民,纯粹的利民之举毋庸置疑。

厘清善与法的辩证关系,是破解当下善意遇冷困境的关键。从历史溯源来看,善意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美好品质,人与人之间互助向善的共识,是社会规则与法律制度的雏形,善先于法而生,是法治的源头与底色。从法治初衷来看,法律的本质是惩恶扬善、守护民生,制定法条、严格执法的最终目的,是保护民众权益、弘扬公序良俗、守护社会善意,而非束缚普通人的向善之举。良法必然向善,脱离善意、违背常理、损害民生的机械执法,本质上就是偏离法治初心的 " 恶法式执法 "。

当善意屡屡向法条妥协,当行善屡屡需要付出代价,社会的善意根基便会不断崩塌。人人惧行善、人人避担责,最终只会造就一个冷漠疏离、人人自危的社会。即便物质生活愈发富足,缺失善意滋养的社会,也只剩冰冷的规则与隔阂的人心,毫无温度可言。法治的威严,从来不在于机械套用法条苛责普通人,而在于情理相融、尺度有度,精准区分恶意违规与善意便民的本质差异。

良法善治,必存温情;法治初心,始终向善。黄德义浮桥案的争议,是一次深刻的社会警示。执法与司法不能唯程序论、唯法条论,更不能让法律成为僵化履职、报复追责的工具。唯有让法条有温度、执法有尺度、司法有情怀,主动守护每一份民间善意,免除行善者的后顾之忧,才能让善良无需向法理低头,让互助向善成为社会最温暖、最坚实的底色。

作者:王法明,知名媒体人,新闻时评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公益大讲堂副秘书长,神州普法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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