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史灯影 6小时前
十七岁进局子四十一岁上刑场,二十四年九进宫他从没怕过谁,直到寻衅滋事案掀出整座黑金皇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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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判决书上写着四个罪名,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运输毒品、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而压垫在这些罪名下面的,是一个人从十七岁到四十一岁,二十四年里九次进出监所、劳教四次判刑两次的履历表。

更讽刺的是,把他送上死刑台的起点,只是一起普通市民都懒得多看一眼的寻衅滋事案。

李斌 1966 年生在上海,本地人。

1983 年因流氓活动被劳教两年,因为在劳教所里不服管教,又被加了一年。

这是他人生第一次留下案底,那年他十七岁。

此后近二十年,他在监所和街面上来回穿梭,流氓、盗窃、持有假币,各种罪名轮流找上他。

有媒体后来统计过他的总账:劳动教养累计九年三个月,有期徒刑累计六年六个月,两项相加接近十六年。

一个人从十七岁到四十岁的黄金岁月,几乎全部耗在高墙里面。

2001 年 5 月 14 日,李斌最后一次刑满释放。

据《法制与新闻》后来的报道,他这次出来后想的不是收手,而是换个玩法:与其总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被抓进去,不如干一件真正的大事,就是死了也值得。

他选的这件大事是毒品。

2003 年 4 月,他向上家夷延登订购一千五百粒摇头丸,约好邮寄交货。

取货那天他带着人到了速递局门口,却在最后一刻停住脚,凭直觉判断这批货已经被公安盯上。

后来查实,这批甲基苯丙胺摇头丸共 1537 粒,重 360.13 克,在他放弃提货后被杨浦警方当场查扣。

这次全身而退,没让他收手,反而让他更加大胆。

2004 年 2 月,他让马仔周欢春去提取向另一上家黄俊订购的三千九百余粒摇头丸,这回连面都没露,货转到陈良手里时,陈良当场被抓,查获摇头丸 1162.63 克。

自己人栽了,李斌的第一反应是窝藏周欢春,同年 7 月又安排人把他一路送到广州藏起来。

人保住了,这条线却彻底暴露在警方视线里。

但李斌没有丝毫收手的意思。

同年 7 月,他和黄俊的冰毒生意全面铺开:毒资由陆志清、沈锦荣等人从银行汇入黄俊在广州的账户,黄俊收到钱后派人把货送到上海周边的高速公路出口。

将近一年时间里,沪杭高速枫泾服务区、嘉兴东出口、金华出口,甚至远在江西的粤赣高速赣州出口,都留下过他们接货的车辙。

到 2005 年 4 月收手时,法院最终认定,这条线上购得冰毒八千余克,麻古五千余粒。

有了这么大的现金流,李斌又找到第二条财路。

公诉机关查明,2004 年底起他经营网络赌球,案发时球盘下注金额达数亿元,获利近三百万元。

毒品和赌球,是这个组织最主要的两台提款机。

钱有了去处,人也需要一个据点。

2004 年初,永乐路 738 号一家大酒店的业主肖某等人正筹建一座名为宝鼎皇宫的娱乐场所。

李斌盯上了这块地,派人上门滋扰威胁,让筹建方一天都过不安生。

肖某等人撑不住,陆续退出股份。

到 2004 年末,李斌拿到宝鼎皇宫的经营权,连场地都是无偿使用,姚银妹出任董事长,他自己隐在幕后。

场子有了,他又置备起一份武库:一支霰弹猎枪,两支钢珠枪,一支气手枪,一支左轮改制的火药枪,还有八十把砍刀,八支钢制红缨枪。

猎枪和钢珠枪分给陆志清、乔林成、王香洪等人随身带,其余存放在宝鼎皇宫里。

2005 年 3 月 13 日深夜,这套班底第一次显出真正的凶相。

汪某带着六个朋友在宝鼎皇宫饮酒,他的朋友吴某和场所职员起了争执。

搁在别的地方,经理出面劝两句也就过去了。

这里赶来的是李斌和一群打手,拳脚落下来后有人报警,民警到场时却被宝鼎皇宫的人隔绝在院外,里面的围殴反而打得更狠。

事后汪某一方七个人,一个重伤,两个轻伤,四个轻微伤。

案子办结后,李斌向警方说这只是互殴,还指使手下向民警作虚假陈述,并放话让被害人少说话。

姚银妹接着以财产受损、影响生意为由,从挨打的一方手里拿到一千八百元赔偿。

打人的人,最后从被打的人身上要回了钱。

这套路数他用得越来越顺。

2005 年 4 月 17 日晚,客人黄某、刘某在场所内和人起了纠纷,李斌带着曾庆猛、侯金龙、娄明等人动手,打完还把两人拖到大堂罚跪。

民警赶到时,姚银妹面不改色地说黄某、刘某是酒后持刀闹事,随后又以财产受损为由,向对方要来一万元赔偿。

半个月后的 5 月 2 日晚,客人申某拒绝了姚银妹的赠酒,她当场发怒,李斌伙同曾庆猛、娄明等人把申某及在场另外两人打成轻微伤。

拉拢公职人员这一步,他们走得更隐蔽。

为了让辖区治安联防队长姜某放松对宝鼎皇宫内聚众吸毒等行为的检查,2005 年 5 月的一天晚上,姚银妹指使手下把掺有 K 粉的酒水哄骗姜某喝下。

一个本该盯着这家场所的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了第一口。

真正让这个组织彻底暴露的,是 2005 年 5 月 11 日凌晨。

静安寺派出所民警正在调处姚银妹与他人的一起纠纷,李斌纠集近四十人包围派出所,在派出所内外起哄吵闹,封堵进出口,从凌晨一直闹到上午十时许,附近路段被围观群众堵得水泄不通。

这一次,他终于捅到了不能再被轻轻放过的地方。

2005 年 6 月 2 日,李斌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事拘留。

这个罪名在他的犯罪履历里排不上号,但侦查没有止步于案卷最前面的几页纸,公安机关顺着这条线,把宝鼎皇宫的经营权来源、武库藏在哪里、毒品走哪条线路进城、赌球的球盘规模,一件件全部拖了出来。

2006 年 7 月 12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斌与姚银妹及另外十八名成员同堂受审,庭审持续六个工作日,到 7 月 19 日终结。

当地媒体记下一个细节:一位从江苏赶来的女子在庭上失声痛哭,被法警请出法庭。

她丈夫经老乡介绍到宝鼎皇宫做保安,月收入一千五百元,是全家的顶梁柱,直到丈夫出事,她才知道那座皇宫到底是什么地方。

2006 年 10 月 24 日,一审判决落下:李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四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十九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刑期从十九年到一年三个月不等。

判决书写明,李斌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主观恶性极深,依法应从重处罚。

李斌不服,提出上诉。

2007 年 6 月 25 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年《法制与新闻》的记者记下他听到宣判时的样子,四十一岁的李斌表情木然。

报道里还有一句判断:这个几度进宫的人心里清楚,单就贩毒的数量,他早就够死好几回了。

2007 年 12 月 18 日,李斌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这个案子后来被认定为当年上海最大的一起涉黑案件。

2003 年那次在速递局门口的悬崖勒马,本可以是他人生的一个分岔口,但他没有停。

宝鼎皇宫大堂里的罚跪、对处警民警的诬告、派出所门前那近四十人,任何一桩被认真追究到底,组织都不会膨胀到后来的规模。

真正纵容它长大的,恰恰是那些一次次被当作小事放过的瞬间。

宝鼎皇宫如今早已不在永乐路 738 号那个位置,那栋楼后来经历了什么,已经很少有人再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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