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未取得权证、属于历史遗留建筑处理范围且尚未完成处理的住宅。
150㎡以内:选产权调换,需先缴 100 元 /㎡罚款+50% 公告基准地价,之后 1:1 置换;选货币补偿,按 " 房屋价值− 100 元 /㎡罚款− 1 倍公告基准地价 " 计算。
超过 150㎡部分:仅货币补偿,按 " 房屋价值− 150 元 /㎡罚款− 3 倍公告基准地价 " 计算。
一条容易被忽略的关键合并规则:同一户名下如果同时存在已办证房屋和历史遗留未办证房屋,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合计上限仍为 150㎡。
简单说:罚款只针对历史遗留无证建筑。已办证房屋超出 150㎡,只扣基准地价,不罚款;未办证房屋不仅要扣地价,还要按面积档叠加罚款。同样是 " 超面积 ",两种房子的补偿金可能差出一大截。

8 户人的诉求,官方怎么答?
听证会虽然只开了 15 分钟,但 8 户权利人此前已递交了书面反馈意见。政府逐条整理,形成了完整的书面答复。以下是几个核心问题的官方回应。
问:150㎡上限是否合理?我可能是原村民,怎么认定?
官方答复:依据《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原村民一户一栋最高可享 480㎡产权调换,非原村民上限 150㎡。本项目前期核查均认定为非原村民,因此适用 150㎡。如能提交有效材料核实确属原村民身份,可按原村民政策执行。
关键在于:认定原村民身份的核心不是户籍,而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档案等佐证材料。有户籍不等于有身份,需要档案支撑。
问:评估机构怎么选?对评估报告不服怎么办?
官方答复:评估机构从市规划国土部门评估预选库中产生,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需半数以上书面同意;协商不成则公证摇号确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收到报告起 10 日内书面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收到复核结果 10 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两个 "10 日 " 为法定时限,逾期丧失程序权利。
问:不动产权证上的公摊面积,补偿会打折吗?
官方答复: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证载建筑面积包含公摊,全部纳入补偿核算,不打折、不扣减。
问:已缴清地价的房屋,为什么补偿还要扣土地款?
官方答复:本次被征收房屋多为非商品性质房产,依法补偿时需扣减对应公告基准地价或罚款。该扣减是针对土地权属状态的法定处理,不属于重复扣除。
问:搬迁费 40 元 /㎡是不是太低了?
官方答复:该标准来源于《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规则》。住宅搬迁费 40 元 /㎡;产权调换自行过渡的,临时安置费参照市场租金发放,安置房交付后另加 3 个月装修期安置费;货币补偿则一次性发放 3 个月市场租金。不认可该标准的,可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评估搬迁成本,以评估结果为准。
问:为什么补偿标准低于 2020 年光明中心区土地整备项目?
官方答复:两个项目性质不同——本次属于房屋征收,执行法定补偿标准;光明中心区一期属于土地整备项目,适用协商补偿标准。价值时点、用地条件、房屋现状均不同,不具备直接对比条件。
如果你也面临征收,五个风险点务必盯紧
身份认定决定补偿上限。 原村民与非原村民产权调换上限相差 330㎡。如你认为自己符合原村民条件,务必主动提交集体经济组织证明等佐证材料申请复核。
无证房扣减项多,自己先算一遍。 历史遗留未办证房屋涉及罚款和多档基准地价扣减,不同面积段标准不同。拿到方案后逐项测算,别等签字时才发现预期差了一大截。
签约奖励有梯度,但别为奖励仓促签字。 正式启动签约起 30 自然日内签约并按期交房,奖励补偿总金额 5%;31 至 60 日内签约并交房,奖励 2.5%;超过 60 日无奖励。奖励属于激励性补偿,不是法定基础补偿。
评估异议的两个 "10 日 " 不能错过。 收到评估报告 10 日内申请复核;对复核不满,收到结果 10 日内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逾期即丧失程序权利。
这些行为增加的补偿不予认可。 自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突击装修;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续建已获批未完工房屋;新签租期截止日在征收提示发布 1 年之后的租赁合同;非法定情形的户口迁入和分户;以被征收房屋地址新办或变更工商注册——以上行为增加的补偿费用,均不予认可。被认定依法应拆除、没收的违建,也不在补偿范围。
深圳旧改的 " 底牌 " 已经亮出来了
东周片区不是孤例。
2024 年以来,深圳多个 " 老大难 " 旧改项目相继启动个别征收:南山区南苑新村城市更新项目(历时 14 年,首宗行政征收),盐田区海涛花园城市更新单元,龙华区观城第一期城市更新项目,龙华区新田元水老村城市更新项目,大鹏新区上洞新村城市更新单元,福田区华强南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罗湖区湖贝统筹片区……
名单还在拉长。
这张 " 底牌 " 的逻辑很清晰:不再要求项目 100% 协商签约。达到 " 双 95%" 门槛、行政调解未果,政府就可以依法对少数未签约房屋启动征收。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又不履行义务的,区政府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已签约业主:征收程序启动,意味着项目推进终于有了确定性。
对尚未签约的权利人:征收不等于失去话语权,你依然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表达诉求,享有完整的法定救济途径。但必须清楚——你的对手不再是 " 谈判桌对面的开发商 ",而是 " 写在纸上的法规 "。
对更多旧改片区:完全靠市场主体逐户谈判的旧模式正在退场。" 协商签约+法定个别征收 " 并行,已成为深圳存量更新的新常态。
这份方案的核心规则,几句话记住:
✅ 已办证住宅:150㎡以内 1:1 产权调换,超面积仅货币补偿
✅ 历史遗留无证房:需扣罚款+基准地价,150㎡以内可申请产权调换
✅ 住宅搬迁费 40 元 /㎡,产权调换安置费参照市场租金+3 个月装修期
✅ 按时签约有梯度奖励,逾期无奖励
✅ 评估异议牢记两个 "10 日 " 法定窗口
8 户权利人选择暂不签约,背后是对身份认定、扣减标准、补偿权益的一笔笔细账。官方的答复,则全部来自现行法规的硬性规定。
法律划定了补偿的规则边界。但每一户家庭的真实情况,决定这份补偿对自己到底划不划算。
对被征收人来说,建议做好三件事:厘清身份,对原村民认定有异议主动举证申请复核;逐项测算,看清每一个扣减项,对预期收益心中有数;盯紧时间窗——签约奖励、评估异议、救济程序,都有明确期限,错过就是损失。
城市更新本就是多方利益的平衡:政府要推动片区升级,业主想要合理安置。没有绝对的输赢。对普通人而言,读懂政策、用足法定程序,才是保护自己最靠谱的方式。
真正值得关注的,也许不是东周片区最后会不会全签,而是这套 " 公开听证+逐条答复+依法征收 " 的流程,会不会成为深圳下一个又一个 " 卡了十几年的旧改 " 的标准解法。
来源:【深圳房产在线】公众号综合自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告》(2026 年 9 月 28 日)、房屋征收提示(2026 年 1 月 19 日)、听证报告公示(2026 年 9 月 18 日);《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 342 号)、《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三十六条。文中涉及具体住户的信息已作匿名处理。本文为政策拆解,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请以主管部门答复及专业律师意见为准。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