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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诉携程商务等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11月6日开庭 明确三方权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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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陈某作为原告,以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途家在线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相关案件将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 15 时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负责承办,主审人为齐某,案号为(2026)沪 0105 民初 17287 号,本次开庭将在 3120 法庭以常规开庭形式开展。该涉互联网服务领域的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关系到涉事三方在案涉网络服务项下的权责划分与权益认定。

项目详情
原告 / 上诉人陈某
被告 / 被上诉人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途家在线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案由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6 15:00:00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庭3120 法庭
案号(2026)沪 0105 民初 17287 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
主审人齐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涉及的主体为自然人陈某与两家国内头部文旅服务平台关联企业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途家在线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纠纷类型为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案涉争议对应的具体服务项目与涉案金额,案件排定的开庭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6 日,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案件专属审判庭负责审理,该类案件的公开审理也将为互联网文旅服务场景下的合同权责界定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点评分析

本次涉事的两家文旅平台关联企业被诉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由互联网案件专属审判庭审理。审理结果将直接明确三方涉案网络服务项下的权责划分与权益认定,也将为互联网文旅服务场景下的同类合同权责界定提供司法参考样本,助力平台后续规范相关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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