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光启花苑一名业主
新城悦物业踢出群聊了
事情起因
1 号晚上业主家人
不小心撞坏了小区的地灯
第二天物业联系业主,给出报价是 400 元
但无法开具发票
业主对此提出质疑
自己网络搜索同款地灯价格仅几十元
而且这盏灯已经使用多年
金属部位出现锈蚀老化,理应考虑折旧
直接一口价 400 元,缺少依据
据业主所述,自己也提出了备选方案
希望物业告知灯具品牌、尺寸参数
自己自行采购同款灯具
物业安排电工上门安装
但物业方称外面购买的灯具,物业电工不一定能装亮
并且不肯提供灯具的相关参数
要求业主自行到现场测量
双方多次沟通未果
没想到物业先行将业主移出业主群
7:56 移出群聊
8:07 物业管家私聊业主
让业主自己网上购买灯具、自行找师傅安装
网友追问为什么将自己移出群聊
物业工作人员居然堂而皇之地表示
" 领导的意思 "
业主自述:每年都是提前足额缴纳物业费
只是要求赔偿要有凭证,并非拒绝赔偿
更何况业主群是物业和业主沟通、发布小区通知的公共渠道
不是可以随意踢人的私人聊天群
业主表示:物业的这种做法让人难以认同
帖子发出后,有网友表示
这次事件里,地灯设置位置缺少警示标识
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
也有网友提出观点
公共设施损坏赔偿
应当结合物品折旧、采购票据核算金额
物业不能口头定价
除此以外,还有网友提出
物业单方面将业主移出楼栋沟通群
侵害了业主获取小区通知、沟通事务的权利
公共设施损坏该怎么定损、怎么赔偿?
物业是否有权移出业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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