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以下简称 "《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 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 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 日,公示期共 10 天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及邮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 2026 年 10 月 1 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方式
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相关任职文件、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资料。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至公示期满日,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 "《试行办法》")、《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关键技术及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和《工作指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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