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 月 14 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国仲(2024)第 3170 号仲裁裁决提出的撤销申请与不予执行申请,均已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驳回。
其中撤销仲裁裁决案案号为(2026)沪 01 民特 757 号,已于 2026 年 9 月审查终结,法院裁定驳回大连御锦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6)沪 01 执异 136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不予执行上国仲(2024)第 3170 号仲裁裁决的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仲裁案件涉及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36.39 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其他费用。
永辉超市表示,本次案件执行回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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