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 月 14 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715 号)。
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 480 亿元。
批复明确,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批复同时要求,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商证券表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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