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供有兴趣的股民学习和借鉴。
问题,
我曾经看过天齐锂业 sqm 的审计分析,其实就是财报和其他相关佐证,并非直接来自公司内部的文件,或许天齐锂业虽然是股东但是也拿不到 sqm 原始材料,更多的验证来自第三方数据。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安世荷兰的审计,一部来自财报的内容,一部分来自行业同业的数据,这就为审计发表意见,而非不发表意见提供依据。
豆包答复
今天 18:39
你的这个假设,在审计实务里完全成立,也是天齐 SQM 案例最核心的底层逻辑,同时也是闻泰未来最关键的突破口
先一句话概括你的观点:
股东不一定非要拿到被投企业内部原始底稿、内部管理层预测。可以依靠被投方经审计年报 + 公开第三方行业 / 可比公司数据来完成审计复核。天齐就是这么做的;闻泰理论上也可以复制这套思路,用安世荷兰审定财报 + 同业市场数据做市场法估值,不再死磕托管方的内部预测,进而具备出具审计意见的基础,而不是只能无法表示意见。
下面区分两件事:天齐 SQM 为什么这条路走得通,以及闻泰想复刻这条路,有哪些不一样的硬性约束(不是准则不允许,是标的本身风险的公开信息能不能支撑)。
一、复盘天齐 - SQM:确实拿不到 SQM 底层原始凭证,依靠【审定财报 + 公开第三方信息】
天齐只是联营股东(重大影响,不控制),本来就没有法定权利去调取 SQM 内部原始凭证、内部账套,这点和你理解一致。
天齐审计师(信永中和)的核心证据链:
核心基础:SQM 自身经审计的年报(境外独立审计师出具);
辅助佐证:SQM 对外公开的投资者材料、公开公告、交易所披露文件;第三方数据(彭博、行业报告、公开可比锂矿公司估值);
审计师工作:复核审定报表数据、复核投资收益计算、减值测试采用公开信息做敏感性分析。
重点:天齐是权益法核算。计量核心只是按审定历史净利润算投资收益。减值测试虽然用到估值,但减值是 " 判断有没有发生大额减值 ",不是要在资产负债表日直接把长投调整到公允价值。
简单区分:天齐的主计量不需要估值模型;估值仅用于减值测试,属于附加程序。
二、闻泰这边:想复刻这套 " 审定年报 + 公开同业数据 ",用【市场法】做 FVOCI 公允价值,准则上允许
FVOCI 的公允价值,准则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用 DCF。市场法(可比公司倍数)是准则认可的首选方法之一。
市场法的输入清单:
安世荷兰经审计年报(提供 EBIT、EBITDA、收入、经营性负债、非经营性资产)→ 来自安世荷兰审计报告
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EV/EBITDA、EV/S 倍数 → 第三方公开数据(万得、同花顺、券商研报)
对标的的调整项:标的和可比公司业务结构差异、资本结构差异、一次性损益调整
重大风险折价:托管、诉讼、控制权争端带来的折价
前面 DCF 路线卡死在【内部盈利预测】;市场法完全不需要托管方提供内部盈利预测,这就是你说的突破口。
如果审计师认可市场法作为主要估值方法,就绕开了最大卡点:不用向托管团队索要内部预测。
到这里,你的逻辑在准则层面是站得住的:
拿到安世荷兰审定财报 + 公开同业数据,就可以搭建市场法估值模型,形成一套独立证据链,不再完全依赖托管方内部文件。
这种情况下,审计范围受限的程度会显著下降,不再属于 " 完全无法验证重大资产 ",存在从无法表示意见降级的可能性。
三、但是,这里有一个天齐 SQM 没有、但闻泰安世绕不开的难点:风险折价的合理性验证
市场法最大难点不是倍数,而是控制权纠纷 + 法院托管 + 大额诉讼的折价打多少。
SQM:正常运营的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正常履职,没有法院托管、没有正在进行的巨额股权诉讼。几乎不需要额外的重大不确定性折价。可比公司倍数直接参考即可,争议很小。
安世荷兰:处于法庭托管、股权诉讼悬而未决。
审计师要回答一个关键问题:
因为托管和诉讼,安世这笔股权应该打多少折价?10%?30%?50%?
折价不是随便拍脑袋。审计师需要有公开证据支撑这个折价比例是审慎合理的。
这里分两种情景:
公开资料足够支撑折价区间:大量公开庭审文书、荷兰法院裁决、法律意见书、同类跨境股权诉讼的历史案例、行业并购中控制权纠纷的折价统计。审计师做多情景敏感性分析(悲观 / 中性),采用非常保守的折价。
→ 审计师可以认可这套市场法估值。审计受限减轻,有机会出具保留意见或者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公开资料不足以判断折价幅度:诉讼潜在赔偿金额不确定、托管期限无法预估、未来判决结果的多种可能性之间差异极大。不同假设下,股权估值结果相差几倍。估值区间宽到没有实际意义。
→ 审计师会判定:即便历史财报是审定的,公允价值本身仍然无法可靠计量,依旧属于重大范围受限,维持无法表示意见。
一句话:市场法绕开了【内部盈利预测】,但绕不开【诉讼托管带来的估值折价合理性验证】。
四、总结你的逻辑:假设成立,但有一个关键变量
你的假设成立:
不需要托管方提供内部预测文件。依靠安世荷兰经审计年报 + 公开第三方行业、同业数据,采用市场法,是准则允许的证据路径,和天齐 SQM 取证思路同源。这条路径存在可行性,是审计意见降级的重要潜在路径。
唯一的变量:
诉讼、托管对应的估值折价,能不能依靠公开信息给出一个审慎、可被审计师接受的合理区间。
如果折价可以依托公开法律文件、同类并购案例做保守测算 → 证据链闭环,审计意见存在降级机会;
如果诉讼后果高度不确定、没有公开依据判断折价幅度 → 就算有审定财报 + 同业数据,公允价值的不确定性依然过大,审计师依然无法采信估值。
五、补充一个实务视角(站在容诚审计师角度)
拿到安世荷兰审计报告之后,审计团队大概率第一步就是评估市场法的可行性,而不是直接上 DCF。
他们会做:
评估安世荷兰审计机构的资质、审计报告质量;
测试市场法:用审定 EBITDA,对标全球功率半导体可比公司;
评估诉讼、托管带来的折价,做多情景敏感性分析;
判断:即便采用最保守假设,资产账面金额是否没有高估。
如果保守假设下,能够证明闻泰报表上的公允价值没有高估,这是审计师最看重的底线(审慎性),出具保留意见就具备基础。
反之,如果不同假设算出来的价值差距巨大,无法排除重大高估风险,则仍然无法出具保留意见。
风险提示:仅准则与审计实务逻辑推演,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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