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实施《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条款
2026.10.16 17:20
钛媒体 App 10 月 16 日,北交所公告,本所 2026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 4.5.1 条至第 4.5.4 条关于风险警示股票及退市整理股票交易事项的规定,已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起实施。根据市场业务和技术准备情况,第 3.6.5 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关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申报价格范围的规定,自 2026 年 10 月 26 日起正式实施。(北交所官网)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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