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6 00:00:01 北京监管局
北京赛融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畅坤 :
经查 , 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 你公司未披露 2026 年中期报告 ,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227 号 ) 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的规定。
你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苏畅坤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227 号 ) 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227 号 )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苏畅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 ,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 ,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6 年 10 月 16 日
(责任编辑:刘静 HZ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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