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材龙头华光新材(SH688379,股价 43.39 元,市值 41.21 亿元)10 月 16 日晚间公告,公司及董事长金李梅、董秘胡岭于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未载明独立董事意见、未在定期报告披露前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等多项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涉募资超支、独董意见缺失等多项问题
根据华光新材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募集资金使用违规。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 月 27 日,公司披露《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 5 月 8 日累计金额 13130.65 万元,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 130.65 万元;7 月 20 日,公司将超额度使用资金划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二是公司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未载明独立董事的意见,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三是公司未在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披露前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个别登记表缺少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规定。
公告指出,公司董事长金李梅、董秘胡岭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七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和董事长金李梅、董秘胡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表示,本次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华光新材上半年扣非净利增长 103.78%
据华光新材《2026 年半年度报告》,2026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 23.09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1.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9171.74 万元,同比下降 25.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 8969.73 万元,同比增长 103.78%。不过,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 -5.1 亿元。
半年报显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91.44%,主要系公司在巩固制冷暖通、电力电气等领域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电子、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液冷等新赛道,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5.56%,主要系公司于 2025 年上半年确认拆迁收益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 103.78%,主要系营业收入大幅增长,销售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并通过推进智能化制造与精益化管理,深化降本增效,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所致。
从业务板块看,报告期内制冷领域营收同比增长 65.31%,电力电气领域营收同比增长 58.32%;新能源汽车领域营收同比增长 141.13%,电子领域营收同比增长 177.37%。2026 年上半年,锡基钎料营业收入实现 2.76 亿元,同比增长 42.74%;数据中心液冷用精密钎焊材料营业收入实现 2.16 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 9.36%,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动力。海外市场方面,2026 年上半年海外市场营业收入 1.71 亿元,同比增长 81.72%;泰国一期工厂 1000 吨产能已完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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