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临法律咨询 10小时前
网红减重西梅饮被曝含泻药成分,喝出腹泻进医院到底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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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消费者小 Lu 把一袋 120 毫升的 U100 西梅纤维饮当饮料喝,一小时后肚子疼到进医院,当天拉了四回。和她一样的人不少——社交平台上,这类 " 西梅饮 "" 益生元纤维饮 " 被年轻人叫成 " 蹿稀水 "" 厕所搭子 ",还有人奔着 " 喝 4 盒掉 20 斤 " 的减肥话术去买。

问题来了:瓶子里那点 " 减肥效果 ",到底是西梅的功劳,还是别的什么?

一次检测给出了答案。有媒体购入市面上 10 款主流网红西梅饮送检,结果 9 款的山梨糖醇含量超过每 100 克 10 克,最高的达到 19 克,远超安全用量——健康人单次摄入 10 克山梨糖醇就大概率腹泻。更关键的是,现行食品添加剂国标明确禁止在纯果蔬汁和浓缩果蔬汁里添加山梨糖醇。可不少产品的配料表里,山梨糖醇排在了西梅汁前面,所谓 " 清肠排毒 " 不过是靠糖醇把人 " 泻 " 轻了几两水分。

比山梨糖醇更吓人的是真正的泻药。打假人王海曾曝光东方甄选带货的 "TiQ 天萁西梅汁 " 被检出番泻苷 A、番泻苷 B,这是中药番泻叶里具有导泻作用的主要成分,属于药品,不能加进食品。此事最终被列入海关总署通报,产品下架。据公开报道,仅东方甄选一家直播间,这款西梅汁近一年销量就在 16 万至 34 万件,销售额 2000 万至 5000 万元;再加上疯狂小杨哥、贾乃亮等主播,该产品的全网总销量超过 150 万件,意味着上百万消费者都可能被波及。

从法律上看,消费者手里的维权武器很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四川大英县法院就判过一起:雪某网购的减肥食品检出违禁成分,法院判卖家退货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江苏如皋法院也判过,黄某买的 " 清源胶囊 " 含早已被禁的西布曲明,判令十倍赔偿 3841.9 元。

如果商家是故意把泻药加进食品,性质就升级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江苏江阴法院审理的 " 酵素梅 " 案里,何某佳等人把酚酞裹进青梅,造成多名消费者剧烈腹泻、便血脱水,最终五人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还要支付销售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最高超过 1200 万元。

除了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消费者还能主张欺诈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也明确,商品或者服务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属于虚假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则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主播和平台若明知产品有问题还继续推广,同样要承担责任。

说到底,体重短期下降多半是脱水,不是减掉了脂肪。真要维权,记住三件事:留好订单、聊天记录和就医记录,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协商不成再走诉讼。别把腹泻当排毒,自己的身体,得自己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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