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金融杂志 16小时前
反洗钱 “双罚” 再加码:农业银行被罚 134 万元,三名部门负责人连带受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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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被罚款 134 万元,另有 3 名相关责任人被同步追责,合计被罚 11.5 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农业银行共涉及两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依据银罚决字〔2026〕4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人民银行对农业银行作出 134 万元的罚款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处罚并未止步于机构层面,监管部门同步落实 " 双罚制 ",对相关责任人员一并问责:农业银行网络金融部沈某、运营管理部王某国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 3.5 万元;信用卡中心佟某雨则因对上述两项违规行为均负有责任,被罚款 4.5 万元。

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对金融机构提出的核心要求。

近年来,随着反洗钱监管体系持续完善,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问责力度不断加码," 机构 + 个人 " 双罚已成常态,追责对象也从一线经办人员延伸至部门管理责任人。

此次农业银行被罚,再次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警示:洗钱风险防控必须落实到客户准入、交易监测等各业务环节,仅靠制度文本难以免责,履职不到位即可能面临监管追责。

对金融机构而言,强化内控合规、压实岗位责任,已是经营底线而非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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