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的 2026 年 " 铁拳 " 行动暨酒类执法典型案例显示,今年 1 月 13 日,山西阳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及汾酒集团工作人员,对武某某租赁的库房进行检查。现场查获 " 汾酒集团汾清酒 A15"" 汾酒集团一坛香酒 "" 汾酒集团纯酿酒 " 等白酒共计 23882 盒。经商标权利人现场鉴定,上述产品均为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 127.15 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武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且涉案货值巨大。阳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办。
据案件评析,本案行刑衔接紧密高效,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商标权利人协同作战,通过现场鉴别、快速固证,对货值逾百万元的假冒白酒实施协同查办、精准打击,彰显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发力的制度优势。执法部门严格履行法定职权,规范移送程序,以零容忍严惩侵权,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该案查办既维护了品牌商誉和消费者权益,更警示经营主体坚守法律底线、诚信经营,对净化白酒市场环境、推进知识产权法治保护具有积极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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