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时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远远瞥见鳄鱼标识,下意识以为是 Lacoste 法国鳄鱼,走近细看才发现是卡帝乐 Cartelo。


两只鳄鱼 logo,仅仅头部朝向一左一右,稍不留意就极易混淆。这场困扰消费者二十余年的商标之争,最终由北京高院落下终审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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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 月 26 日,法国 Lacoste 拿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法院认定,头朝右的 Lacoste 鳄鱼图形商标,早在 2006 年在中国已构成驰名商标。南极电商及其关联主体,在卡帝乐服饰、箱包等商品上使用头朝左的鳄鱼标识,主观上存在攀附 Lacoste 品牌商誉的意图,足以造成公众混淆,判定商标侵权。
判决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约 1480 万元,二审判决当即生效。
事实上,两大鳄鱼品牌的官司并非首次。早在 2008 年,北京高院曾认定卡帝乐鳄鱼商标合法有效。彼时裁判逻辑是,商标组合里的 "CARTELO" 英文具备强显著性,鳄鱼图形仅为次要元素,整体上可以和 Lacoste 区分。
但时移事易,本次审理的核心不再局限于商标注册文本本身,而是聚焦市场实际使用场景:当卡帝乐单独突出展示鳄鱼图形、弱化甚至隐去 CARTELO 字母时,留给消费者的只剩下头朝左的鳄鱼图案。除头部朝向之外,图案形态高度近似。
法院明确:仅鳄鱼头部朝向这一处差别,不足以避免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1480 万元赔偿金额,结合涉案产品销量、利润率、商标对商品溢价的贡献综合核算,并非酌情估算。
一纸千万赔偿判决,仅仅是连锁纠纷的开端。判决落地后,南极电商与品牌授权合作方互相起诉。南极电商主张,是合作方擅自改动商标样式、刻意仿冒,才引发侵权诉讼;合作方则反诉南极电商疏于品牌管控。双方互诉标的总额,超 6 亿元。
靠近似标识蹭流量的这只鳄鱼,不仅要向 Lacoste 赔付千万巨款,还直接引爆内部授权体系矛盾,让南极电商的授权业务陷入巨大纠纷。
横跨二十年的鳄鱼大战尘埃落定:头朝右的法国鳄鱼胜诉;头朝左的卡帝乐鳄鱼,需要停止使用侵权标识并承担巨额赔偿。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这是一件好事。往后逛店,不必再费力分辨鳄鱼脑袋朝哪边。
而所有品牌经营者,都该读懂这个判例的警示:不要心存侥幸,觉得只改图案方向就能规避侵权。在商标侵权判定中,细微差别,不能成为攀附驰名商标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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