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6-028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特定股东许琳持有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55,44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534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起上市流通。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许琳所持有公司股份相应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76,41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0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许琳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5,445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5340%。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减持计划约定,许琳减持股份数调整为不超过 1,057,623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4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1,20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0416%。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均以减持计划披露时相关数据为准。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 1: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注 2:" 减持比例 "、" 当前持股比例 " 以公司当前总股本为基数进行测算;"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以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测算。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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