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6 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官网罕见地一次性挂出 26 张行政处罚公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 4 家国有大行与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 3 家股份制银行同框在列,19 名责任人同步领罚,罚金合计 994.5 万元,处罚事由全部涉及反洗钱。
这已是央行 9 月以来第三次批量出手。加上 9 月 11 日、9 月 24 日披露的两批共 40 张罚单,短短 6 周内,央行在反洗钱领域累计公示 66 张罚单,14 家金融机构、52 名个人被罚,罚没金额合计约 6528.5 万元。
罚单密集固然引人关注,但藏在罚单背后的两组细节更值得咀嚼:其一,这批 26 张罚单的处罚决定均在今年 6 月作出,公示却迟至 10 月,数月时间差里装着监管 " 查处—整改—公示 " 的完整闭环;其二,所有罚单金额都落在旧《反洗钱法》的罚则区间内,而罚则全面升格的新法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施行——这批罚单,很可能成为旧罚则时代最后一季 " 温和罚单 "。
反洗钱执法没有业态死角
翻阅三批罚单,覆盖面之广是直观感受。被罚的 14 家机构中,既有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也有光大、华夏、兴业、广发、渤海等股份制银行,还有江苏银行这样的头部城商行、邮储银行这样的国有大行,以及阳光人寿保险、东方财富证券、国投证券 3 家非银机构。从银行到保险再到券商,反洗钱执法没有业态死角。
案由高度集中是另一特征。央行官网公示信息显示,10 月 16 日批次的每张机构罚单都包含 "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这一条;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还涉及 "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建设银行涉及 " 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光大、华夏、兴业 3 家则涉及 "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从过往执法案例看,客户身份识别正是触发罚单最高频的环节。
问责的穿透深度同样罕见。三批罚单共涉及 52 名个人,且并非只瞄准高管。以 10 月 16 日批次的 19 名受罚个人为例,超过一半来自零售金融条线,银行卡中心、信用卡中心、个人业务部、个人数字金融部成为 " 重灾区 ",运营管理部、法律合规部、普惠金融部等中后台部门也有人员领罚,罚金从 1 万元到 5.5 万元不等。据媒体报道,某股份制银行总行在回应中证实,处罚源于央行 2024 年对该行开展的反洗钱执法检查,相关问题目前已按监管要求全部整改完毕。
分级公示暗含过罚相当
把三批罚单并排看,两处技术性细节透露了监管的节奏感。
一是决定日期与公示日期之间的时间差。10 月 16 日批次的 26 张罚单,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 2026 年 6 月 3 日;9 月 11 日批次的 4 张罚单,决定日期为 6 月 22 日。也就是说,从处罚决定落地到挂网公示,中间隔了三到四个月。这一窗口期并非流程迟滞,反洗钱执法要经过现场检查、立案调查、审批等完整程序,而公示前留出的时间,恰好与涉事机构 " 逐项推进整改、全部整改完毕 " 的进度互为印证。罚单的功能定位由此清晰:惩罚只是手段,整改到位、风险出清才是终点。
二是公示期限的分级。央行自 2024 年 5 月起在罚单中设置公示期限,常见为 5 年,9 月 24 日对广发、江苏、邮储、渤海 4 家银行的罚单即为 5 年;而 9 月 11 日、10 月 16 日两批罚单公示期均为 3 年。与之对应的是罚金量级:公示 5 年的 4 家银行,单家罚没介于 534 万元至 1743 万元,其中邮储银行被罚 1743.3 万元、广发银行罚没约 1714 万元;公示 3 年的 7 家银行,单家罚款则集中在 106 万元至 207 万元区间,建设银行以 207 万元居首,兴业银行 106 万元最低。公示期限与罚金额度同向分级,过罚相当的执法刻度清晰可辨。
某接近监管部门的行业研究人士指出,集中公示而非随作随发,本身就传递着监管意图:把同类案件打包释放,既形成行业性的警示共振,也避免单张罚单被过度解读为针对某家机构的信用信号,这是一种兼顾执法力度与市场稳定的成熟做法。
新法罚则已全面升格
这批罚单真正的增量信息,藏在罚则的法律衔接里。
今年是我国首部反洗钱法颁布 20 周年。该法 2006 年 10 月出台,2024 年 11 月完成修订,新法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照罚则条文可以发现:本次被罚机构 106 万元至 207 万元的罚款、个人 1 万元至 5.5 万元的罚金,整体落在旧法 " 机构情节严重处 2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直接责任人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 的区间内。鉴于违法行为或发生在 2024 年执法检查所覆盖的更早时段,罚单适用旧法,符合 " 从旧兼从轻 " 的法律适用原则。
而新法的罚则已全面升格。修订后的反洗钱法规定,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保存身份资料、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情节严重可处 2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罚款;为身份不明客户提供服务或交易的,情节严重可处 5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罚款;若致使犯罪所得得以掩饰、隐瞒,涉及金额不足 1000 万元的处 5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罚款,涉及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可按涉及金额的 20% 至 2 倍计罚;对负有责任人员的罚款上限更从 5 万元直接抬升至 100 万元,同时引入 " 尽职免责 " 条款。
换言之,同样的违规行为如果发生在新法施行之后,罚单金额将出现数量级抬升。
" 这一批温和罚单实质上是旧法周期的收尾清算,也是新法时代的开场预告。" 前述行业研究人士分析认为,央行 2026 年下半年工作会议已明确部署做好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工作,《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相继落地,把法律原则转化为可检查、可追责的具体标尺。对金融机构而言,受益所有人识别、客户尽职调查不再只是合规部门的案头工作,而将直接决定未来罚单的价签。
值得一提的是,10 月 19 日开幕的金融街论坛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丁向群关于 " 严肃查处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行为,让监管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 的表态,与央行的密集公示形成呼应。可以预见,随着新法罚则在后续执法周期中全面启用,反洗钱合规的试错成本将显著抬高。对行业来说,这 66 张罚单的意义在于划出一条清晰的分界线:线的一边是既往问题的集中出清,另一边是罚则升格后的全新约束。把客户身份识别这类基础功夫做扎实,远比事后补缴罚单划算。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