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8 日,记者从陕西榆林市相关部门获悉,榆林警方近日破获一起手机盗窃案,涉案女子已被刑拘。
记者了解到,参与侦办此案的单位有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路派出所。据知情人介绍,事发当日,李先生入住某酒店后外出办事,将手机放在了客房内。该酒店服务员王某在打扫客房卫生时,心生贪念,将桌上的手机顺手盗走。

王某询问豆包(知情人供图)
作案后,王某做贼心虚,内心惶恐不安,想知道公安机关是否会追查此事,便询问豆包 " 手机丢失,报警了,派出所会不会认真找 "" 客人退房了,丢失的手机派出所会不会找到 " 等问题。之后,其又将盗走的手机拿到一家手机维修店,试图刷机解锁。
李先生回到酒店发现手机遗失,当即报案。青山路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很快锁定嫌疑人王某。面对民警询问,王某一开始百般狡辩,拒不承认其盗窃行为。直到民警翻出她与豆包的对话记录后,王某才低下头,承认自己将李先生的手机偷走。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当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被盗手机已被追回并返还给了李先生。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认为,依据《刑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左为王某(知情人 供图)
依据陕西省的标准,盗窃财物价值 2000 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4 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 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王某在酒店客房盗窃客人手机,赃物已追回并返还,且本人认罪,属于从轻情节,有机会争取缓刑。
赵良善提醒,维修店如果明知手机是盗窃赃物,仍然帮忙刷机、解锁、销赃,属于以技术手段帮赃物 " 洗白 ",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基础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即便维修店主辩称不知情,结合明显异常的交易情形,司法机关也可以推定其 " 应当知道 ";如果确实不知情、尽到了核验登记义务,则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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