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公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根据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来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及一名责任人被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行(简称 " 农行锡林郭勒分行 ")因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挑剔残缺、污损人民币;未按规定收缴假币;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 98.9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简称 " 农行巴彦淖尔分行 ")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 94.9 万元。
胡某龙(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风险管理部 / 信用管理部临时负责人)对农行巴彦淖尔分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 2.2 万元。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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