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 一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1. 计算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时,已扣除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利息 1,722,448 千元。
2." 本报告期 " 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 3 个月期间,下同。
( 二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三 )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 股东信息
( 一 )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 H 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报告期末,HKSCC Nominees Limited 持有公司 2,064,214,865 股,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不详。
持股 5% 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 / 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 一 ) 公司新签合同情况
2026 年前三季度,本集团新签合同总额 13,015.218 亿元,同比下降 14.30%。其中,境内业务新签合同额 11,072.700 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 85.08%,同比下降 15.73%;境外业务新签合同额 1,942.518 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 14.92%,同比下降 5.16%。各产业新签合同额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工程承包产业新签合同额包含投资运营合同额。
2026 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工程承包产业和绿色环保产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签合同额 11,153.149 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 85.69%,同比下降 11.04%。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业务新签合同额指标如下:
四、 季度财务报表
( 一 ) 审计意见类型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戴和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宏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亚杰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公司负责人:戴和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宏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亚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三 ) 2026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 2026 — 03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连)交易公告
● 本次日常关联(连)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连)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连)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连)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连)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6 年第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连)交易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审议的日常关联(连)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交易协议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定的交易上限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且交易上限合理。该等关联(连)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及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就该等日常关联(连)交易与关联(连)人签订相应协议以及公司拟定的日常关联(连)交易上限,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连)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戴和根先生、裴岷山先生、陈志明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前述议案。上述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前次日常关联(连)交易协议下的预计年度上限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千元人民币
上述部分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为市场需求变化,部分预计的交易未实际发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参考与各关联(连)人过往交易情况,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及对未来经营情况的预计,对与各关联(连)人之间各类关联(连)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二、关联(连)人介绍和关联(连)关系
(一)关联(连)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660R
注册资本:904629.64 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戴和根
成立日期:1990 年 8 月 28 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0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公共交通;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铁建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1,213.29 亿元,负债总额 16,898.80 亿元,净资产 4,314.49 亿元,营业收入 10,314.78 亿元,净利润 218.73 亿元。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中铁建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2,478.09 亿元,负债总额 17,955.30 亿元,净资产 4,522.79 亿元,营业收入 6,387.55 亿元,净利润 102.27 亿元。
名称: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K9AD5L
注册资本:34 亿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法定代表人:邓长斌
成立时间:2016 年 6 月 27 日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 346 号 1001-1004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铁金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401.43 亿元,负债总额 325.97 亿元,净资产 75.46 亿元,营业收入 36.97 亿元,净利润 4.41 亿元。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中铁金租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422.96 亿元,负债总额 344.99 亿元,净资产 77.97 亿元,营业收入 27.92 亿元,净利润 3.72 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连)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中铁建公司持有公司约 51.23% 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铁金租为中铁建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三)前期同类关联(连)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连)交易履行正常。上述关联(连)人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风险发生,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公司与中铁建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主要条款如下:
● 本协议所指出租方为中铁建公司及 / 或其不时之关联人 / 联系人(不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本协议所指承租方为本公司及 / 或其附属公司。
● 出租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租赁予承租方;承租方愿意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相应之对价以承租出租方的租赁房屋。
● 租赁房屋包括出租方在承租方注册成立时租赁给承租方的房屋和出租方后续新建的部分房屋。出租方确认租赁房屋在移交时处于满足承租方需求的良好状态。
● 中铁建公司将促使其下属拥有租赁房屋的联系人或附属公司(视其适用者)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就其所拥有的一处或多处房屋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签署具体租赁合同。
●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有效期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协议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或续期。
● 双方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在不违反公司上市规则的前提下,承租方有权要求延长租赁房屋的租赁期限,但承租方应在前述有效期届满前至少 3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 双方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租赁房屋的优先承租权。
● 承租方需就租赁房屋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的标准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在具体租赁合同中协商确定。
● 具体房产的租金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双方在厘定年度租金时应参考(i)租赁房屋的可比租赁市场的近期公允成交价格; ( ii ) 租赁房屋所在地政府的房屋租赁政府指导价(如有); ( iii ) 房屋的地点、规模、公用设施等多项相关因素;及 ( iv ) 独立评估师的评估价格(如适用)。
● 出租方将本协议项下的租赁房屋出卖时,须在 3 个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二)《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
公司与中铁建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5 日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期限自 2007 年 11 月 5 日起 20 年止,其主要条款如下:
● 出租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予承租方;承租方愿意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相应之对价。
● 出租方下属拥有相应地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将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就其所拥有使用权的一处或多处地块与承租方或其附属公司签署具体租赁合同。
●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有效期追溯至承租方依法设立之日起二十年止。在这条的前提下,本协议项下每一处租赁地块的租赁期限在相关具体租赁合同中明确和规定。在租赁期限内任何时间,承租方有权提前终止承租租赁地块中的任何部分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双方约定,本协议的有效期届满,在不违反承租方上市地的上市规则的前提下,承租方有权要求延长租赁地块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但承租方应在前述有效期届满前至少 6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接到承租方上述通知,除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外,出租方不得拒绝,双方应按照协议一致的原则对租赁地块的数量、范围和租金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并应与承租方续签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
● 承租方需就租赁相应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的标准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在具体租赁合同中协商确定。
● 租金以年度计算,具体租金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年租金的支付方法在具体租赁合同中明确和规定。
● 出租方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售时,须在 3 个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双方同意,承租方可以在本协议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承租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
(三)《设备购销及租赁服务协议》
公司与中铁金租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续签《设备购销及租赁服务协议》,有效期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主要条款如下:
(1)设备销售: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向中铁金租销售盾构机等机械设备;
(2)设备采购: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向中铁金租采购工程施工设备等;
(3)租赁服务:中铁金租为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租赁服务;租赁业务形式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经营性租赁业务等;按租赁形式分,主要包括直接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等;根据租赁标的物不同,包括对工程装备等各类型设备、车辆等动产提供租赁服务。
(1)本协议项下双方各自向对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的价格,须按可比市场价确定。
(2)设备销售: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以不低于第三方的可比市场价格向中铁金租销售盾构机等机械设备。
(3)设备采购: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以不高于第三方的可比市场价格向中铁金租采购工程施工设备等。
(4)租赁服务:中铁金租为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租赁服务,以不高于国内同类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本框架协议适用于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本协议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或续期。
四、关联(连)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连)人的日常关联(连)交易均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形成,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连)交易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连)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 2026 — 03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铁建大厦举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9 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戴和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注册香港交易所联讯通账户及授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香港交易所申请注册联讯通账户,接受及遵守《香港交易所联讯通条款及细则》,以及香港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各项规范文件。联席公司秘书罗振飚先生作为公司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办理联讯通注册相关事宜。联席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及罗振飚先生)作为公司联讯通管理员,落实联讯通的后续使用及维护等相关工作。
(三)审议通过《调整创投基金方案的议案》
同意调整后的创投基金方案,由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重庆铁建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并出资 1,000 万元,中铁建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40,000 万元,基金募集规模 8 亿元,投向建筑新材料、智慧运维领域。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铁建关于下属公司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和拟定 2027 年度持续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房屋的租金价格由公司与控股股东及 / 或其关联人 / 联系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027 年度的关联(连)交易金额上限为 2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铁建日常关联(连)交易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戴和根、裴岷山、陈志明等三位执行董事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续签<设备购销及租赁服务协议>和拟定 2027 年 -2029 年持续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金租)续签《设备购销及租赁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中铁金租之间发生的关联(连)交易相关业务均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2027 年至 2029 年设备销售每年交易上限为 15 亿元、设备采购每年交易上限为 4 亿元、租期超过 1 年的租赁确认的使用权资产限额为 20 亿元、租期不超过 1 年的租赁每年支付租金限额 10 亿元、售后回租新增租赁资产限额 5 亿元。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七)审议通过《中铁建数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中铁建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建云网科技(贵州)有限公司重组并由股份公司管理的议案》
同意中铁建数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数科)与中铁建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信科技)、中铁建云网科技(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网科技)重组方案,将中铁建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铁建数科 100% 股权以无偿划转方式转让给股份公司,将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网信科技、云网科技各 100% 股权以无偿划转方式转让给铁建数科。
(八)审议通过《关于李兴龙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同意李兴龙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的议案》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意靖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职务。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戴和根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意委任联席公司秘书罗振飙作为香港交易所的电子呈交系统 ESS 的授权人和管理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铁建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并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2026-035
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
并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一、 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靖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详见公司《中国铁建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3)。
二、 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影响
董事会秘书靖菁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于 10 月 30 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靖菁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靖菁女士辞职后返聘为公司派往子企业的外部董事。靖菁女士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相关事项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关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靖菁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其负责的工作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妥善交接,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靖菁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靖菁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 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戴和根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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