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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绿谷人才基金招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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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界(ID:pedaily2012)10 月 30 日消息,丽水市绿谷人才基金发布管理机构遴选公告,基金规模 5 亿元(根据项目投资情况分期到位),聚焦丽水市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扶持鼓励领域,主攻丽水 "2310" 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产业方向。

关于公开遴选丽水市绿谷人才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一、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注册地

丽水市。

(二)基金规模及出资机构

规模 5 亿元(根据项目投资情况分期到位);

其中丽水国有出资主体出资不高于 95%,剩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募集。原则上要求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或募集出资不少于 5%。

(三)投资方向与阶段

坚持人才属性,重点布局确定性较强、成长性优良的 " 青春期 " 人才项目,聚焦丽水市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扶持鼓励领域,主攻丽水 "2310" 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产业方向。

(四)存续期限

存续期限包括投资期、退出期,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含),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

(五)返投目标

原则上返投比例不低于丽水方出资额的 1 倍,丽水方出资部分须全额投向丽水。

(六)投资限额

绿谷人才基金对外投资采用直投及定向子基金投资,基金单笔出资原则上不超过本基金认缴总规模的 20%;且不得成为被投企业第 一大股东。

(七)管理费用

基金管理费按照市场化原则收取。投资期按不超过基金实缴金额扣除已收回本金后的 2%/ 年计提;退出期为不超过尚未退出项目本金的 1%/ 年计提;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若本基金管理机构同时为本基金参股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则基金管理机构不得重复收取管理费。

(八)门槛收益

基金门槛收益不低于 6%/ 年(单利)。

(九)收益分配

基金投资收益采取 " 先回本后分利 " 的顺序进行分配:

1. 返还出资: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

2. 分配门槛收益: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达到按其出资额以年化收益率计算的门槛收益。

3. 分配超额收益:完成上述分配后的剩余部分为超额收益,其中 80% 分配给所有有限合伙人(LP),20% 作为绩效奖励分配给普通合伙人(GP)。

(十)投资决策与风控机制

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出资人通过委派观察员实施项目前置审查:前置审查重点关注政策目标、投资领域、项目风险等。基金所有投资项目需由观察员审核是否符合投资领域目录并签字认可后再进入基金投决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要求

(一)管理资质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 3 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能向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第 105 号令)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3. 拥有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投资业绩,建立健全投资管理、风险控制流程及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可向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4. 至少有 3 名具备 5 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有 3 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5. 管理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含母基金)认缴规模等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

6. 最近两年基金管理人在管基金持续开展项目投资。

(二)募资要求

基金管理机构认缴金额不少于基金目标规模的 1%。

(三)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三、遴选程序

(一)资格自评

申报机构可在丽水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官网或公众号查询征集公告,并自行评价是否符合申报基本要求。

(二)获取申报资料

自评符合要求的申报机构可发送营业执照(副本)盖章件至邮箱 lsgqgs@163.com,获取《关于遴选丽水市绿谷人才基金管理机构申报资料》(以下简称 " 申报资料 "),邮件标题请以 " 机构名称 + 申领申报资料 " 格式命名。

(三)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按照《申报资料》要求填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sgqgs@163.com,邮件标题请以 " 机构名称 + 提交申报材料 + 提交日期 " 格式命名。盖章纸质版原件(一式五份)寄送至: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 1 号楼 3 楼;收件人:浙江丽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8-2120093;监督电话:0578-2095667。

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12 日 18:00 前(以纸质材料签收之日为准)

(四)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集中全面审查申请材料,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通过书面审核方式对管理人募资能力、资质、业绩、返投目标、管理费收取标准等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确定评分最高的 3 家机构为候选机构。

(五)尽职调查

由评审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候选机构开展资质审查,并视情况对候选机构提供的储备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候选机构拒不配合,或者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重大虚假事项,将视为遴选不通过。按评审得分排序递补下一名候选机构作为预选基金管理人进入尽职调查环节。

(六)遴选结果

尽职调查及谈判结束后,按评审得分排序确定拟合作机构(得分最高且尽调通过、谈判达成一致的为第 一顺位)。若尽调后无候选机构符合要求,或谈判无法达成一致,则终止本次遴选或按得分顺序递补,不再另行公告。

(七)其他事项

1. 若公开遴选过程中申报机构少于 3 家,将终止本次遴选;

2. 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3. 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八)特别说明

1. 本遴选公告旨在邀请符合条件的主体提交申报材料,属于要约邀请,不构成要约。

2. 遴选结果以双方签署合伙协议为生效前提。候选机构确定后,因自身原因未按期签约,或存在申报材料不实、募资未落实等情形的,基金出资人有权终止本次遴选,按评审得分顺序递补或重新组织遴选。

3. 自基金完成中基协备案之日起满 6 个月仍未完成首 个项目实质性投资,且无正当理由的,基金出资人有权提请合伙人会议审议提前终止基金或更换管理人,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财产份额的合伙人同意后实施,具体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4. 基金出资人有权依据各参与方申报材料决定下一步工作安排并最终确定基金管理人,同时保留对本公告内容进行修改、补充、调整的权利,且对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丽水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丽水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来源:丽水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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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投资界

原文地址:https://news.pedaily.cn/202610/5711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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