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作出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段雍、海南卓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豪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7 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青海丽豪清能股份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在程序完备性、合规性方面,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程序;与交易相关各方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重组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及时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已按要求编制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和其他有关文件。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披露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于 2026 年 3 月 4 日披露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202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2026 年 3 月 11 日披露董事会决议及本次交易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开市起复牌;2026 年 9 月 10 日披露预案后的进展公告暨未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专项说明;2026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披露董事会决议及本次交易相关公告;本次交易推进期间,公司陆续披露了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规、有效。
在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方面,公司董事会声明并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后续将督促公司完整履行其他相关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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