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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30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监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绩效考核、会计核算等多领域业务管理不审慎,被处以罚款 900 万元,五名相关责任人同步受到处罚。

宁波银行。(来源:网络截图)
信网・信号新闻 11 月3日讯 10 月 30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监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绩效考核、会计核算等多领域业务管理不审慎,被处以罚款 900 万元,五名相关责任人同步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宁波银行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覆盖绩效考核、会计核算、贷款业务、负债业务、同业业务、表外业务、信息科技管理七大领域,且对前期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依据相关银行业监管法规,对宁波银行罚款 900 万元。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丁永春、柴飞犇、孙洪波、朱凌翔、李绍斌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 22 万元。机构与个人合计罚没金额为 922 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为庄灵君,注册资本 660359.0792 万元。该公司为区域性上市银行,股票简称为宁波银行,股票代码为 002142,是全国 20 家系统重要性银行之一,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设有 16 家分行,并开设永赢基金、永赢金租、宁银理财、宁银消金 4 家子公司。(信网记者)
[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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