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月 4 日,天山股份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62026005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日,天山股份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赵新军、总裁满高鹏、财务总监赵旭飞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存在商誉减值测试不审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审慎问题,其中 2025 年少计提坏账准备 2109.15 万元,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均记入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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