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6 月 24 日讯,近日,厦门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厦门惠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厦门惠和股份有限公司未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李亚华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小珍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厦门证监局对厦门惠和股份有限公司、李亚华、张小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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