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8 月 3 日讯,近日,陕西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西安诺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西安诺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设立全资子公司石河子诺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但公司未及时进行披露。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智俊、董事会秘书李友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陕西证监局对西安诺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周智俊、李友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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