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同济科技 ")近日发布《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董事的薪酬结构、标准、考核及发放等作出详细规定。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制度,公司董事分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类管理。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参与业绩绩效与中长期激励分配。非独立董事中,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履行管理职能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履行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含董事长),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同样不低于 50%,其中董事长绩效薪酬分配系数为 1。
薪酬发放方面,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年度履职评价完成后清算。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按月足额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递延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按激励方案约定条件执行。
制度还明确了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若董事出现财务造假、违反忠实勤勉义务、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件等情形,公司可对其绩效薪酬、津贴、中长期激励收入实施止付、扣减或追回,不因职务变动或离职免除责任。
考核方面,履职评价与业绩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调整、扣减、追索的依据。独立董事采取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方式;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采取个人自评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该制度的出台旨在规范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薪酬与履职情况、公司经营业绩及合规风控紧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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