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 8 日,泰国专门案件上诉法院就瑞幸咖啡诉泰国 50R Group 商标恶意抢注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全盘维持一审胜诉裁定;7 月 27 日,瑞幸官方正式对外官宣这一维权战果。这场历时四年、数次反转的跨国商标诉讼,不仅让瑞幸成功击退海外商标碰瓷者,更直接填补泰国商标司法判例空白,成为中国消费品牌深耕东南亚市场极具参考价值的经典维权样本。
一、恶意抢注套路暴露,泰国山寨门店泛滥收割游客
本次纠纷的始作俑者为泰国皇家 50R 集团,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华裔自然人,本身并无咖啡连锁经营的真实规划,属于典型的职业商标囤积主体。其在泰国一口气抢注了 24 件包含 "Luckin Coffee" 英文、" 瑞幸咖啡 " 中文、鹿头图形及组合形式的全套商标,妄图依托泰国商标体系 " 先申请、先注册 " 的基本原则抢占权利高地。
早在 2022 年,大量赴泰旅游的中国游客就在曼谷街头发现大批高仿瑞幸咖啡店。这些山寨门店照搬瑞幸标志性蓝白视觉主色调与鹿头 LOGO,仅通过微调鹿头朝向、添加泰文小字、改动英文排版等细微手段规避直接抄袭认定,对当地消费者和海外游客造成严重混淆。依托抢注到手的商标注册证,侵权方大规模铺设线下门店,借助瑞幸在国内积累的品牌口碑攫取不正当收益,也让瑞幸的海外品牌形象蒙受负面影响。
为捍卫自身知识产权与品牌商誉,瑞幸于 2022 年正式向泰国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首轮一审顺利胜诉,法院裁定撤销对方全部抢注商标。本以为维权之路就此尘埃落定,不料被告随即提起上诉,案件迎来首次重大反转。
二、四年诉讼数次跌宕,天价反诉施压未曾动摇维权决心
2023 年泰国上诉法院推翻一审判决,判定瑞幸首轮诉讼败诉,维权瞬间陷入僵局。更离谱的是,败诉方反手发起恶意反诉,向瑞幸索要高达 100 亿泰铢(约合 20 亿人民币)的赔偿金,借口瑞幸官方打假行为干扰其正常经营,试图以高额索赔逼迫品牌方妥协和解。
面对海外司法波折与对方的无理施压,瑞幸并未选择放弃或私下息事宁人。2024 年 3 月,品牌方全面调整诉讼策略,梳理汇总国内海量门店布局、经营营收、广告投放、全网品牌热度等在先使用证据,委托泰国头部知识产权律所 Tilleke & Gibbins 重新提起诉讼。
2025 年 2 月,二次一审法院认定本次起诉不构成重复诉讼,明确判定 50R 集团恶意抢注行为成立,判决撤销全部涉案商标,判令其支付 1000 万泰铢基础赔偿金,同时创新性增设按日计算的持续侵权罚金。
直至 2026 年 7 月 8 日二审终审落槌,泰国上诉法院完整认可一审判决所有内容。根据最终核算,自 2024 年 3 月二次立案至判决当日共计 856 天,侵权方每日需赔付 10 万泰铢持续性罚金,单此项金额便达到 8560 万泰铢,叠加基础赔偿后总计赔付 9560 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 1916 万元,一举刷新泰国建国以来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最高纪录。
同时法院下达多项强制性执行禁令:永久禁止被告在咖啡、餐饮相关业务使用涉案所有标识,强制要求其修改企业字号、更换公章,清除所有带有 Luckin 相关字样的主体名称,并全面拆除线下门店门头、产品包装、外卖平台上的仿冒视觉设计,从源头杜绝再次侵权的可能性。
三、三大司法突破改写规则,成为泰国商标审判里程碑判例
相较于单一品牌维权胜利,本案更大的价值在于推动泰国本土知识产权司法体系实现突破,为所有出海东南亚的中国企业打通维权法理通道。
第一,首次在泰国司法实践中明确商标恶意抢注判定标准。长期以来泰国商标审判机械执行 " 申请在先即为合法 ",即便明显囤积牟利的在后注册商标也难以被推翻。本次法官综合四大核心要件 —— 瑞幸品牌在先跨地域知名度、被告无真实商业经营意图、大批量囤积商标牟利、刻意仿造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直接否定抢注商标法律效力,彻底打破僵化审判逻辑,后续国内品牌在泰国遭遇同类碰瓷,均可援引本次判例作为法理支撑。
第二,落地 " 基础赔偿金 + 按日累加惩罚性赔偿 " 新模式。在此之前,泰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多为固定小额赔付,违法成本极低,助长了商标蟑螂肆意抢注的风气。本次按侵权天数逐日计罚的方式,大幅抬高恶意抢注的经济代价,对东南亚泛滥的商标囤积产业链形成强力震慑。
第三,认可品牌在先知名度具备跨境对抗效力。法院采信瑞幸在中国市场长期运营产生的品牌影响力证据,确定并非只有在目标国家完成商标注册才享有合法在先权利,给那些未提前完成东南亚商标布局、遭遇突击抢注的出海品牌,提供了关键的维权突破口。
四、以案为鉴:中国品牌东南亚商标布局实操启示
瑞幸耗时四年、耗费大量人力财力才换来最终胜诉,漫长的诉讼周期、不可预估的反诉风险,也给茶饮、餐饮、家居、3C 等计划出海东南亚的国内企业敲响了警钟,可落地的实操方案清晰可循。
(一)事前布局:前置注册是最低成本的保护手段
摒弃仅依靠马德里国际商标的想法,泰国、印度尼西亚、坦桑尼亚等国家不认可境外商标在当地的维权与清关效力,出海前必须单独申请目标国家单一国别商标;咖啡餐饮类重点覆盖尼斯分类第 30 类咖啡产品、第 35 类连锁加盟、第 43 类餐饮服务三大核心类别。
商标要素拆分独立注册,英文文字、中文名称、图形 LOGO、组合商标分开申请,防止对手拆分式抢注。
同步完成当地商号备案、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在货物进出口环节拦截仿冒产品流通。
(二)事后维权:遭遇抢注遵循标准化诉讼路径
第一时间固化在先证据:品牌最早使用时间、销量数据、宣传物料、媒体报道、品牌影响力证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聘请东道国持证本地知识产权律所代理案件,东南亚多数国家不允许国内律师直接出庭应诉;
首轮败诉不要轻易撤诉,调整诉讼理由、补充对方囤积牟利、市场混淆证据,发起商标无效宣告叠加民事侵权诉讼;诉讼请求中明确加入按日惩罚性赔偿,施压侵权方;诉讼过程中同步申请临时禁令,要求对方先下架侵权门店,减少品牌持续损失。
(三)长期风控:预判周期与反诉风险
东南亚商标异议、无效、司法诉讼整体周期普遍在 2 至 4 年,时间成本极高,优先前置布局远优于事后维权;同时警惕被告发起天价反诉的套路,提前做好风险预案。拿到胜诉判决后,还要在当地商业厅强制执行商号变更、海关备案,彻底封堵二次侵权漏洞。
瑞幸泰国商标案,早已超越一场咖啡品牌的海外打假官司,是中国消费品牌在东南亚对抗不合理地方规则、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标志性事件。在国货全球化加速推进的当下,商标不再只是简单的品牌符号,而是企业海外市场安身立命的核心资产。这场来之不易的终审胜诉,既为自身守住了海外品牌护城河,也为千千万万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探出了一条可复制、可借鉴的知识产权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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