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 · 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6 月 3 日晚间,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厦门信达 " 或 " 公司 ")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多年前与青海华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持续落地回款。此前案件经司法调解由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三安集团 " ) 、林秀成承担偿付义务,因对方未按期履约,法院依法拍卖三安集团所持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600703,以下简称 " 三安光电 " ) 七千余万股股票,并向厦门信达发放 10.11 亿元执行款项,该笔资金现已全额到账。经初步测算,本次回款预计将增厚公司本年度归母净利润约 5.4 亿元,目前案件尚未收到结案通知书,最终财务影响以审计结果及后续司法进展为准。
公告披露,2020 年 8 月,经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针对公司分别与青海华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诉讼事项,公司与林秀成及三安集团已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已签收民事调解书。根据民事调解书,林秀成及三安集团自愿按期向公司支付相关诉讼项下债权金额及资金占用利息。后因林秀成及三安集团未完全履行民事调解书项下义务,公司通过与各方协商、履行司法程序等措施持续推进民事调解书的履行,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三安集团持有的三安光电股票。
近日,法院就本案所涉三安光电股票拍卖成交事宜进行告知,并向公司送达《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根据法院对公司的执行询问笔录,法院已依法将三安集团持有的三安光电股票 74,273,746 股进行公开拍卖并全部成交,并已向公司发放执行款项 1,011,134,721.88 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收到法院发放的前述执行款项。
公告表示,公司尚未收到结案通知书。经初步测算,公司本次收到的执行款项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5.4 亿元。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以后续司法程序进展及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情况为准。
回溯案件,公告提及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买卖合同纠纷系列诉讼起始于 2019 年 12 月,公司因电解铜购销合同履约问题起诉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等主体。在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纠纷的最新处置中,2025 年 10 月末公司收到对应调解款项 5300 万元,至此累计收回债权本金 15 亿元以及利息 27429.17 万元。
2026 年 3 月法院完成保全手续,首封冻结三安集团所持三安光电 8728.86 万股,轮候冻结 16934.49 万股,股份冻结周期自 2026 年 3 月起至 2029 年 3 月,后续法院处置拍卖部分保全股票,公司在 2026 年 6 月收到对应拍卖执行款项 10.11 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7 年 2 月 26 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数智赋能整体解决方案的规划、实施、管理及维护等系列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贸易、信息产品、互联网、租赁及其他服务。
业绩方面,厦门信达 2025 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23.78 亿元,同比下降 26.19%;归母净利润 1524.22 万元,同比扭亏。不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 -4.02 亿元,虽较 2024 年的 -10.48 亿元减亏 61.65%,但核心业务仍未实现盈利。
2026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76.37 亿元,同比增长 8.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75.3 万元,同比增长 33.47%。
纵观近年业绩,厦门信达扣非净利润已连续四年亏损,2022 年至 2025 年,公司分别实现扣非净利润 -8.49 亿元、-12.21 亿元、-10.48 亿元、-4.02 亿元。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