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真实事件,并非营销段子:深圳陈先生 1995 年投保《生活后援保障计划》,2025 年满 60 岁后首月领取 50 万元,次月被保险公司停发;陈先生起诉中国人寿深圳分公司,2026 年 7 月 28 日庭审结束后暂未宣判。
事件基础事实
投保时间与保额:1995 年,深圳陈先生(30 岁)在原深圳人保寿险投保《生活后援保障计划》,保单手写加盖公章写明 " 年满 60 周岁按月领取养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缴费情况:年缴 4055 元、连续缴 30 年,累计保费 12.165 万元;保单承接主体后续变更为中国人寿深圳分公司。
兑付纠纷:2025 年陈先生满 60 岁,首月 50 万正常到账;次月保险公司直接停发。
保险公司说法:早年员工录入失误,把 " 一次性领 50 万 " 误写成 " 按月领取 ",经办人员已失联,只同意一次性结清 50 万。
投保人及律师观点:保单盖公章、30 年间保险公司每年扣费从未提出异议;依据《民法典》重大误解撤销权最长 5 年除斥期间,1995 年投保,最迟 2000 年就应当提出更正,时隔 30 年再主张笔误已丧失权利;保险格式合同有争议应作有利于投保人解释。
最新司法后续
原定 2026-07-13 在深圳宝安法院开庭,因一方申请延期举证,当日未开庭、排期延后(每日经济新闻现场核实)。
后续 7 月 28 日在宝安法院新安法庭开庭,庭审持续 5 小时,双方围绕保单效力、产品原始备案精算材料、同款保单(陈先生爱人同款保单为一次性领取)、权利义务是否显失公平激烈辩论;当庭没有宣判,择期宣判。
截至目前(2026-08-12)尚未公布一审判决书,无最终生效判决。
网传 " 已经和解 / 调解结案 " 属于自媒体传言,权威财经媒体、法院暂未披露调解或和解达成的官方信息。
行业与监管层面衍生影响
该案在保险圈引发巨大讨论,聚焦 90 年代老手写保单、保险公司事后以 " 录入错误 " 否定盖印保单效力的契约信任问题。
行业提示:早年部分地方性老保单条款、手写批注存在争议风险;保险合同争议不能只看口头 / 内部档案,盖有公章的保单正本是核心凭证之一,但法院也会结合产品备案、同款保单、公平原则综合权衡,并非绝对只看单页手写文字。
本文由 AI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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