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 12小时前
从二手交易平台间不正当竞争案看数据搬运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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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法周见

在判断数据是否可携带以及可携带的范围时,应区分个人信息数据与商业用途数据。关于商业用途数据的可携带权益,应综合考量数据产生过程、参与数据产生的主体对数据产生的投入、数据转移规模、数据转移后果等因素进行判断

《法治周末》记者 仇飞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转转诉 95 分运营方上海置潮信息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置潮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置潮公司赔偿转转经济损失 200 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 10 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转转和 95 分均为二手交易平台,该判决界定了二手电商领域商业数据的权益边界,为整个二手交易赛道树立起公平竞争的司法标尺,有利于打破行业长期存在的数据掠夺乱象,其裁判逻辑与行业价值值得深入解读。

判决书显示,2024 年初以来,置潮公司通过其运营的 95 分平台,上线 " 批量导入 " 功能(单次最多可批量导入 5000 件商品),系统性抓取包括转转平台商品规格、详情、图片及验机报告等在内的二手手机商品数据。抓取过程中,置潮公司将商品图片中的转转防拆标篡改为 95 分防拆标,并将抓取的涉案数据在 95 分平台发布后,对外宣传该商品经过 "95 分官方验机 " ——实际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其按自身规定的验机标准与流程完成验机。转转就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置潮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2025 年 9 月 29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转转关于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部分主张。置潮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最终驳回置潮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定,转转公司在二手手机交易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上持续投入,逐渐累积形成了规模化的商品数据(包括商品规格、详情、图片及验机报告等),是转转公司的基础经营资源和独特竞争优势,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置潮公司的上述行为 " 属于为争夺交易机会而实施的‘损人利己’行为,违反了二手手机交易市场的商业道德 "。其篡改转转防拆标的行为,不仅掩盖了涉案数据的真实来源,割裂了涉案数据与转转平台之间的联系,还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在二手手机商品交易中的知情权。而其宣称涉案商品已经过其官方验机的行为,更是对商品质量及验机服务来源作出的虚假陈述,欺骗、误导消费者,属于虚假宣传。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裁判要点中指出,在判断数据是否可携带以及可携带的范围时,应区分个人信息数据与商业用途数据。关于商业用途数据的可携带权益,应综合考量数据产生过程、参与数据产生的主体对数据产生的投入、数据转移规模、数据转移后果等因素进行判断。若数据由用户直接产生,未经平台分析、加工、处理,则相关数据权益归属于用户,用户享有在不同平台之间携带数据的权益。若数据系平台通过提供软硬件技术支持、开展培训等方式引导或指导用户形成,则用户可携带数据的权益应受到相应限制。

后手平台基于用户授权实施的数据搬运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综合考量用户可携带的数据性质、搬运规模以及该数据搬运行为是否导致后手平台对前手平台构成实质性替代等因素进行判断。如数据由前手平台与用户共同投入产生,而后手平台通过数据搬运实现了对前手平台服务的实质性替代,即便后手平台获得了多个用户的授权,该数据搬运行为仍具有不正当性。

此前,不少二手、潮品交易平台为满足商家多渠道经营需求,上线跨平台数据同步功能,商家可借助工具直接迁移其他平台的商品资料,平台借此快速扩充商品供给,减少自建质检体系、商户运营体系的前期投入。本次司法裁判厘清了长期存在的相关认知分歧,明确不能仅凭商家授权就完整转移平台加工形成的商业数据,区分了商家自主填写的基础商品信息,与平台投入技术、质检资源整合生成的整套商品数据。商家可自行手动转移未经平台深度加工的基础信息,但平台自动化批量复制数据、修改商品防伪标识、使用第三方质检资料宣传自有检测服务等行为,均被认定存在法律风险。同时,判决明确,质检报告、商品防伪标识、标准化检测流程是平台长期运营形成的竞争资源,未经许可借用他人质检成果进行商业宣传,会同时触及不正当竞争与虚假宣传风险。

该案判决对二手交易行业及数字循环经济发展,具备多层次规范引导作用。从平台经营角度而言,判决明确平台长期投入形成的规模化商品数据集合受法律保护,建立起数据投入与市场回报相匹配的规则导向。二手交易市场的信任高度依托标准化质检服务,线下检测网点、专业质检人员、全流程数据管理系统都需要持续资金与人力投入,司法对平台数据权益的确认,能够引导行业更多在质检、售后、商品标准化服务等维度形成差异化竞争力,减少单纯依靠复制数据获取流量的经营思路。

从商户角度而言,裁判兼顾了商家多平台经营的合理诉求,并未限制商家自主流转基础商品信息,只是划定平台批量数据搬运工具的合规边界,避免商户在跨平台经营过程中被动卷入数据相关法律纠纷。

从消费者权益层面而言,二手数码商品不存在统一标准,验机报告、实物防伪标识是消费者辨别设备真实状况的重要参考,裁判约束修改标识、虚假标注质检服务等行为,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知晓商品信息真实来源的权利,降低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交易争议,稳固二手交易市场的信任基础。

放到整个数字电商领域来看,本案细化了个人信息与商业数据分层保护的司法判断标准,为二手数码、潮流寄卖等同类平台的数据工具开发、商户数据流转管理提供了合规参照。后续平台在设计商家跨店同步功能时,需要重点规避批量抓取第三方成套商品数据、修改商品原有标识、不实宣传自有质检服务三类合规隐患,数据合规将成为平台运营常态化考量内容。

责编:王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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