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9 月 11 日公告,北京金融监管局已批复同意长城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35 亿元;另外,批复同意北京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6 亿元 ( 含 6 亿元 ) 。
据北京人寿、长城人寿的 2026 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披露,截至二季度末,北京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162.07%,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89.49%;长城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134.33%,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89.28%。
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二季度末,人身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169.7%,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119.6%。因此,北京人寿和长城人寿的两项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在二季度末均低于行业均值,资本补充的必要性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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