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青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姚某瑛、於某俊、於某如、李某英作为上诉方,将安某志、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列为被上诉方,涉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将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 9 时 15 分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负责承办,将对涉事各方的相关权益争议作出司法层面的进一步厘清,相关审理结果也将直接影响涉事主体后续的权责划分。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 / 上诉人 | 上海青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姚某瑛、於某俊、於某如、李某英 |
| 被告 / 被上诉人 | 安某志、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 案由 |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09-16 09:15:00 |
| 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法庭 | C202 法庭 |
| 案号 | (2026)沪 02 民终 13954 号 |
| 承办部门 | 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 |
| 主审人 | 李某英 |
| 开庭类型 | 其他 |
本次开庭涉及的上诉主体包含上海青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及四名自然人,被上诉主体包含自然人安某志与网约车平台运营主体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案件案由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目前公告披露信息中暂未明确涉案争议的具体金额,案件排定的审理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6 日,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在 C202 法庭开展相关审理程序,该起涉出行服务领域的人身权益纠纷案件后续审理进展也将受到相关行业主体的关注。
点评分析
本次滴滴出行作为被上诉人卷入的人身权益纠纷二审案件,将由上海二中院依法厘清各方权责。审理结果不仅直接划定涉事主体后续责任边界,也为网约车行业规范服务流程、厘清平台与合作方权责提供司法参照,相关进展也将为出行领域同类纠纷处理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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