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食记 10小时前
泡泡玛特诉奈雪的茶一审胜诉:32万赔偿背后,茶饮IP营销的边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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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定性:一场 " 擦边式 " 联名引发的法律交锋

2026 年初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为茶饮行业的 IP 营销划下了一条清晰的红线。

泡泡玛特诉奈雪的茶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落槌:法院认定奈雪的茶母公司深圳市品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赔偿经济损失 30 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 2 万元,合计 32 万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案件的起因并不复杂。2025 年 9 月,奈雪的茶在旗下门店、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推出一波主题营销活动,将多款茶饮命名为" 米布布 ",宣传图文直接使用了泡泡玛特旗下知名 IP"LABUBU(拉布布)"的美术形象,并配以 " 喝米布布抽 LABUBU"" 布布们集合!免费喝布布,抽 LABUBU!""MIBUBU 带上布布免费喝布布 " 等宣传语。

泡泡玛特随即起诉,核心主张只有一个:奈雪的茶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 "LABUBU" 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进行商业推广,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双方存在商业合作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支持了泡泡玛特的诉求。

判决逻辑:为什么 " 米布布 " 也没能绕过去

这起案件最值得玩味的地方在于——奈雪的茶并没有直接使用 "LABUBU" 三个字,而是创造了一个" 米布布(MIBUBU)"的新名称。

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种精巧的规避策略:不直接用你的名字,但用一个高度相似的名字,配上你的形象,再用 " 抽 LABUBU" 把真实 IP 名塞进宣传语里。既蹭了热度,又在字面上保持了距离。

但法院并不买账。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判定是否构成混淆,核心不在于文字是否完全相同,而在于相关公众的实际认知是否会产生误认

本案中,奈雪的茶的营销组合拳打得非常 " 精准 ":

名称层面

:" 米布布 " 与 "LABUBU" 仅一字之差,读音高度接近,视觉上也极为相似;

形象层面

:宣传图文直接使用了 LABUBU 的美术形象,消费者一眼就能识别;

话术层面

:反复出现 " 抽 LABUBU"" 布布们集合 " 等用语,将真实 IP 名与活动深度绑定。

三重信号叠加,普通消费者很难不产生 " 奈雪和泡泡玛特搞了联名 " 的联想。而事实上,双方并无任何合作关系。

法院的认定逻辑非常清晰:你可以不叫 "LABUBU",但你不能一边用着人家的脸,一边起一个让人联想到人家的名字,再用人家的真名做引流话术,最后告诉消费者 " 我们没关系 "。

这不是文字游戏,这是实质性的混淆。

32 万赔偿:金额不大,信号很强

坦率地说,32 万元的赔偿金额在商业诉讼中并不算高。对比泡泡玛特 2025 年全年超 130 亿元的营收,以及 LABUBU 作为头部 IP 的商业价值,这个数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但这起案件的价值从来不在于赔偿金本身。

它的真正意义在于司法确认了一个原则:IP 形象的商业使用,不能靠 " 改名不改脸 " 来规避侵权责任。

过去几年,茶饮行业已经形成了一种高频联名的营销范式:喜茶 × FENDI、瑞幸 × 茅台、奈雪 × 各种 IP ……联名本身是合法的商业行为,但前提是获得授权。当品牌没有获得授权,却通过近似名称、相似形象、暗示性话术来制造 " 伪联名 " 效果时,就跨过了合法营销与不正当竞争的边界。

奈雪的茶此次被判赔,给整个茶饮行业敲响了警钟:流量可以借,IP 不能蹭。借和蹭之间,隔着一张授权书的距离。

茶饮行业的 IP 焦虑:为什么总想 " 搭便车 "

要理解奈雪的茶为什么会走这步棋,需要看清茶饮行业当下的竞争格局。

新式茶饮赛道已进入存量博弈阶段。产品同质化严重,价格战打到地板,品牌差异化越来越依赖营销事件的制造能力。而在所有营销素材中,热门 IP 是最高效的流量杠杆——一个 LABUBU,自带千万级社交话题度,比任何自创营销概念都来得直接。

问题在于,IP 授权是有成本的。头部 IP 的联名费用动辄百万甚至千万级别,对利润本就微薄的茶饮品牌而言,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于是,一些品牌开始动 " 擦边 " 的心思:不付授权费,但用近似名称 +IP 形象 + 暗示话术,制造出类似联名的传播效果。

奈雪的茶不是第一个这么干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泡泡玛特这次选择了硬刚,并且赢了。

这个判决传递的信号非常明确:司法机关对 " 搭便车 " 式营销的容忍度正在收紧。 尤其在当前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大环境下,类似行为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的概率只会越来越高。

对泡泡玛特的启示:IP 护城河需要主动捍卫

从泡泡玛特的角度看,这场胜诉也有更深层的战略意义。

LABUBU 是泡泡玛特最具全球影响力的 IP 之一。2024 年至 2025 年间,LABUBU 在东南亚市场爆火,成为泡泡玛特出海的核心引擎。IP 的商业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品牌对 IP 使用场景的控制力

如果任由其他品牌随意使用 LABUBU 形象而不追究,IP 的稀缺性和辨识度就会被稀释。消费者会逐渐形成 "LABUBU 到处都是 " 的认知,IP 的溢价能力随之下降。

泡泡玛特选择对奈雪的茶提起诉讼,不仅是在维护单次商业利益,更是在主动捍卫 IP 的排他性使用权。32 万的赔偿是次要的,判决本身就是最好的品牌声明:LABUBU 不是谁都能用的。

这也给所有 IP 运营方提供了一个参考:面对侵权行为,尤其是知名品牌的 " 擦边式 " 使用,不要因为赔偿金额不高就选择沉默。司法判决的公开效力,远超赔偿金本身。

行业反思:联名不是唯一出路,原创才是

奈雪的茶的这次翻车,本质上反映了茶饮行业对 IP 营销的过度依赖。

当一个品牌的营销亮点全部来自外部 IP,而非自身产品力或原创内容时,它实际上是在为别人的 IP 打工。一旦 IP 方收紧授权或发起维权,品牌就会立刻陷入被动。

反观那些真正跑出来的茶饮品牌,无一不是在产品创新和品牌内容上建立了自己的护城河。喜茶的产品研发能力、茶百道的供应链效率、霸王茶姬的东方美学定位——这些才是不可被 " 蹭 " 走的核心资产。

IP 联名是加速器,不是发动机。 品牌可以借势,但不能依赖。当借势变成了 " 搭便车 ",法律和市场都会给出代价。

泡泡玛特诉奈雪的茶一案,表面上是两个消费品牌之间的商业纠纷,实则是整个新消费行业在 IP 使用边界上的一次司法定调。

32 万的赔偿不多,但它说清楚了一件事: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严格的今天," 改名不改脸 " 不再是安全的擦边策略。 你可以不叫 LABUBU,但你不能用 LABUBU 的脸,说着 LABUBU 的名字,然后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对茶饮品牌而言,与其花心思在 IP 的灰色地带试探,不如把精力放回产品和内容本身。毕竟,能被授权的叫联名,不能被授权还硬上的,叫不正当竞争。

这条线,以后只会越来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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