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6 月 5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业务数据不真实、财务数据不真实、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针对上述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 49 万元。对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王勇军,警告并罚款 8 万元;对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支公司经理贺杰,警告并罚款 1 万元。

*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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