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讯,威宁能源 6 月 10 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回购安排,并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产权转让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 " 的规定,公司拟将黔西南区域 6 家新能源公司的配套送出工程整体打包为一个资产组,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兴义供电局,本次资产组评估值约为 7488 万元,拟交易价格约为 7529 万元,较评估值高约 40 万元,定价符合监管要求,交易有利于降低运维成本、优化资产结构,并有效落实新能源送出工程回购政策。
(记者 曾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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