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0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贷款 " 三查 " 不审慎,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 52 万元。
因贷款 " 三查 " 不审慎,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该行大理路支行与颐和支行相关责任人苗翠、吴宇飞、李帅被分别予以警告。

公开信息显示,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子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子洲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 2000 年 6 月 1 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地方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为马占军,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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