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ST 原尚(SH603813,以下统称为原尚股份)凭借近 3.3 亿元的扣除后营业收入,惊险踩线。今年 4 月份,原尚股份向上交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然而,在上述申请仍处于补充材料的关键时刻,原尚股份却遭遇大笔应收账款难以收回的 " 糟心事 "。6 月 11 日晚间,原尚股份公告,向 2025 年新增的大客户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润鑫)发起诉讼,追讨合计超过 1 亿元的款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去年 6 月至 11 月,原尚股份向哈密润鑫提供运输服务,合计应收运费 1.24 亿元,但截至目前,对方尚拖欠超 8200 万元运费。值得注意的是,这笔被拖欠的运费,占原尚股份 2025 年扣除后营收的比例超过 24%。
向新晋大客户追讨 8200 余万元逾期运费
根据原尚股份 6 月 11 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已就与哈密润鑫、哈密普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普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市国投公司)的运输合同纠纷,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公告披露,原尚股份在 2025 年 6 月 12 日与哈密润鑫签订了《道路货物运输合同》,为其提供疆煤运输服务,合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6 月至 11 月,原尚股份依约提供了运输服务,经双方对账确认,合计应收运费 1.24 亿元。截至起诉前,原尚股份仅收到 4175.57 万元,尚有自 2025 年 7 月至 11 月的运费合计 8236.47 万元未能收回。
基于此,原尚股份向法院提出多项诉讼请求,核心是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运费 8236.47 万元。同时,公司还要求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计 2482.41 万元,并承担律师费、保函费等相关费用。诉讼请求金额合计达 1.07 亿元。
记者注意到,除合同相对方哈密润鑫外,原尚股份还将哈密润鑫的现任及前任股东一并告上法庭。据原尚股份介绍,案涉债务发生期间,哈密市国投公司是哈密润鑫 100% 持股的唯一股东。但在 2025 年 12 月 6 日,哈密市国投公司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哈密普汇。因此,原尚股份请求法院判令哈密普汇和哈密市国投公司对哈密润鑫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拖欠款项占原尚股份 2025 年扣除后营收超 24%
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这起诉讼不仅涉案金额巨大,被诉方哈密润鑫对原尚股份也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原尚股份曾在回复交易所问询函时提到,哈密润鑫是公司 2025 年度新增的第一大客户,当年确认的交易金额(不含税)达 1.14 亿元。不过,原尚股份后续在编制年报时,出于审慎性原则将该项目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但年报未披露公司对哈密润鑫最终以净额法计算的具体收入金额。
不过,记者注意到,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中,原尚股份介绍,受上述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的会计处理影响,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调减了 9000 余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在 2025 年年报披露时,哈密润鑫不在原尚股份前五大客户之列,但仍是年度第一大应收账款单位。
实际上,早在今年 3 月,原尚股份在回复上交所关于业绩预告的问询函时就已坦陈,哈密润鑫项目存在应收账款回款逾期的问题,且相关收入确认方法、业务持续性等问题尚在核查。
另一方面,由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原尚股份股票于 2025 年 4 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5 年公司再度触及相关财务类退市指标,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最终,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原尚股份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3.3 亿元,惊险越过了 3 亿元的 " 红线 "。今年 4 月,原尚股份向上交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原尚股份此次追讨的 8236.47 万元运费,占公司 2025 年扣除后营收比例超过 24%。
原尚股份在公告中介绍,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记者查询到,今年第一季度,原尚股份营业收入为 8357 万元,与本次追讨的哈密润鑫拖欠运费金额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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