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6-03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股份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发生变动,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收到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东北特钢 ")通知,东北特钢将持有的 100,000,000 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虹达运输 "),为其借款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临 2024-001)。
近日,公司收到东北特钢通知,经与虹达运输协商,双方签署《质押证券处置协议》,东北特钢拟将质押给虹达运输的 72,450,000 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虹达运输抵偿部分借款,抵偿借款对价为以协议签署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收盘价均价 4.61 元 / 股计算的总金额 333,994,500 元。
二、本次股份转让前后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东北特钢持有 275,876,444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9%,虹达运输未持有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东北特钢持有 203,426,444 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降至 10.32%。虹达运输持有 72,45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东北特钢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虹达运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仍为 611,404,5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00%。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东北特钢及虹达运输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发生变动,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东北特钢本次抵偿债务所转让的公司股份在转让前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质押股份随本次转让将被解除,公司股东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比例将进一步降低。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股份处置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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