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公司倍轻松(688793.SH)及其实控人短期内再曝重大违规事件,因涉嫌操纵自家股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两大问题,一周内两度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叠加此前正式立案调查结果,公司及核心实控人的违规细节、处罚结果全面落地。根据监管查明事实,倍轻松实控人马学军主导多项违法操作,最终被合计罚没超千万元,并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多名涉案人员同步遭重罚。
公开资料显示,倍轻松成立于 2001 年,2021 年 7 月登陆科创板,主营智能便携健康硬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涵盖颈椎按摩仪、眼部按摩仪等健康护理设备。业绩数据显示,公司经营承压明显,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7.79 亿元,同比下滑 28.21%;利润总额亏损 0.95 亿元,同比大幅下降 907.25%;归母净利润亏损 0.97 亿元,同比降幅达 1048.6%,业绩出现大幅亏损。
联手多人操纵自家股价,实控人获 5 年市场禁入
6 月 18 日,倍轻松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实控人马学军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查实 2023 年 9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期间,马学军牵头联合俞宏寿、胡锋、陈天明、宋利丰、黄荣香、胡雯等人,实施操纵 " 倍轻松 " 股票的违法行为。
监管部门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对此次股价操纵案作出罚没处置:整体没收违法所得 1011.827 万元,并处 3035.481 万元罚款,罚没总金额合计 4047.3 万元,相关费用由 7 名涉案人员按责任分摊。
具体分摊明细显示,马学军承担 1184.1924 万元罚没款项;俞宏寿、胡锋各自承担 632.5974 万元;陈天明承担 690.6069 万元;宋利丰承担 402.3021 万元;黄荣香承担 475.0115 万元;胡雯无违法所得,仅承担 30 万元罚款。
针对涉案人员违规情节轻重,监管同步开出市场禁入罚单。其中,马学军作为核心主导人员,违法行为情节恶劣、危害严重,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其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证券服务业务,也不得担任任何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涉案人员陈天明同样因情节严重,被处以 3 年证券市场禁入,同时被实施 3 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禁入期内,陈天明既不得任职证券相关机构及上市公司高管、董监职务,也不得以本人或化名、借他人名义交易各类上市、挂牌证券。
深陷信披违规,千万资金占用、违规质押担保未如实披露
此次股价操纵处罚并非个案,早在 6 月 12 日,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已针对倍轻松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揭开了公司实控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年报重大遗漏等多项违规事实。
经查,马学军案发期间直接持有倍轻松 40.48% 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兼任董事长、总经理,属于上市公司法定关联自然人。2024 年,马学军通过旗下孙公司深圳市倍轻松健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转账、安排员工申请备付金借款、提前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等多种方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构成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资金占用数据显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马学军当期资金占用发生额 8593.29 万元、归还额 6060 万元,期末未归还余额 2533.29 万元,占用发生额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22%。但倍轻松 2024 年年报仅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归还额均为 5400 万元,期末余额为 0,遗漏 3193.29 万元占用发生额、2533.29 万元期末余额,遗漏金额分别占年报记载净资产的 8.63%、6.85%,属于典型的信息披露重大遗漏。
除资金占用外,马学军还违规操控上市公司资产对外质押担保。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1 月,其三次指使倍轻松通过孙公司定期存单质押的方式,为三家外部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分别为绍兴茂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3024.75 万元、捷威企业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3010.50 万元、浙江安臻新材料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3022.50 万元,三笔担保金额分别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7.47%、7.43%、7.46%,质押所得资金最终均由马学军个人使用。
多名高管连带受罚,公司称已完成整改、经营正常
监管调查指出,马学军作为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全程决策、安排、实施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行为,刻意隐瞒相关事项,未推动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还签字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是此次信披违法的核心直接责任人。
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红云,对异常资金流转未勤勉尽责审核,默许违规付款、借款事项落地,属于信披违法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时任监事尹威以个人名义申请备用金借款并划转指定账户,明知年报披露信息与事实不符仍签字确认,放任信披遗漏行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对倍轻松给予警告,并处 250 万元罚款;对马学军给予警告,合计罚款 630 万元(其中作为主管人员罚款 180 万元,作为实控人罚款 450 万元);对赵红云警告并罚款 80 万元;对尹威警告并罚款 50 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5 年 4 月,倍轻松及马学军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备相关违规情况;截至 2025 年 5 月,涉案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相关违规质押担保责任也已全部解除,公司完成全面自查整改。
对于本次系列处罚,倍轻松公开致歉并表示,此次违规系实控人个人行为,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运作无关,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同时,公司明确,本次信披违规行为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其他风险警示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倍轻松称,将深刻汲取此次违规教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体系,规范经营决策流程,严格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监管处罚最终结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张嘉怡
财经研究员: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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